最近,一则有关知识产权的新闻引发了热议。“童话大王”郑渊洁在历经14年的艰难维权后,终于让被抢注的商标“皮皮鲁”重回自己名下。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郑州一家餐厅抢注的皮皮鲁商标无效。这是郑渊洁通过维权手段要回来的第一个“皮皮鲁”,而据其介绍,目前仍有191个“皮皮鲁”等童话形象的商标被抢注。
14年,要回了自己笔下知名度最高的人物形象,这不是童话,而是苦涩现实。但好在,公道还是来了。
有媒体将郑渊洁的胜利称之为“惨胜”,不仅是因为14年的漫漫维权路,更是因为,在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下,此次胜利仍存有相当的不确定性——这场维权出现转机,是因为2017年1月,最高法出台了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最新司法解释。
换言之,如果仅仅是依据此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郑渊洁的维权可能还看不到希望。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一个商标下设45个类型,也就是说,如果要完整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就得把下设的45个品类全部注册,且商标注册后3年内没有使用,就可能被撤回。这无疑对商标权归属者的维权提出了较高的门槛,在客观上形成了“侵权成本低,保护成本高”的现实。纵然如郑渊洁这样的名人也拿侵权者没办法,对一般人而言,其维权难度就更可想而知了。
郑渊洁的维权之路和相关法律之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偏差,仅仅只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亟需加大的一个小小注脚。这从“山寨”成为热词,论文抄袭成为现象,名人之间的著作权争议在网上屡屡引发“口水战”中,都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