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将飞行时的两三个小时用来读读书。在一个相对远离了地心引力的高空中,读上两三篇散文,那一段时间里,什么都不用想,也什么都可以想,只属于你,既可以和自己在一起,也可以和作者对话,心就像也跟着飞上了天空,是自由的。
前几天乘坐飞机时,邻座好友向我借了一本书看。不一会儿,她用手指着书页上的一行小字对我说:“你写的字真好看。”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这行小字写的秀气而略有些潦草。正当我谦虚之间,这行小字带我倏地穿梭了时空,仿佛回到了初一那年。
那时语文老师要求大家每天练字。同学们大多选择的是小本的《庞中华钢笔字帖》来临摹。而我郑重其事地和爸爸说,我要买一本字帖。那时可不像现在,随处可见各种书店、网店,很容易买到心仪的书籍。当时每次买书都要在家提前准备,买什么书,大概买几本,然后开开心心地去购书,这个过程,可以算得上是少年时记忆最深的事情之一了。
爸爸会骑着自行车专门载我到市中心的书店去,买书的过程一般会花去半个下午。那个周末,我们来到新华书店,我选了很久,有一本16开的黄皮字帖书特别吸引我,现在早已记不起书名,只记得里面有不少诗词歌赋,都是各个书法家用行书和草书写成,最后我捧回家的正是这一本。
于是,学习成绩平平的我,开始了一段“不同凡响”的练字之旅。书写的过程,好像钢笔在纸面上舞动,每一笔每一划,都跟随着字帖原作者在跳一支“双人舞”,有时候个别笔划还会在不经意间起些变化,实在有趣。有些同学把练字当成完成任务一般感觉枯燥无味。而书写却帮助我暂时跳出日常学习的条框要求,不必用尽脑汁去思索解题方法,也不必按照教师的期待去完成作业。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高一时,因为字写的好,我开始写班级板报,开始常常上讲台的黑板抄题,每次考试前的“专心致志、严肃考纪”红色大标语都是我写的。尽管这样,因为没有“规规矩矩”地从楷书练起,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觉得我的钢笔字徒有行草外表,其实根底薄弱。
如果撇开字的好坏不谈,我们能否对写字本身的风格感到好奇呢?那时父母老师同学眼中的“乖乖女”竟然选了行草,而不是楷书,为什么?时间过去了十七八年,当我在平流层中飞行时,看到自己书写的那行小字,忽然某些东西击中了我。
我向往一种不羁,尽管不羁可能被看作是放浪形骸,但同样也可以是一种自在、一种飘逸。任何描述都是一体两面,甚至不止两面,生活本身就是一个万花筒。格物致知,去解构主流论述,去主流价值观以外的广阔空间中了解和体验生命,毕竟,生命不是单一的色板,而是丰富多彩、变化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