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楼下,小黑狗就隔着窗子吱吱叫,它都等我一早上了。
抱着我的腿,抬头看我,算是热烈的迎接。然后我到厨房,它就卧在厨房门口,不时抬眼看我。饭后,刷完碗碟,我喜欢半躺着看电视,清洗一下一天劳累的风尘。小黑就蹲在离我最近的沙发角,装模作样看看电视。看见没意思,就瞅着我哼哼,要我领它出去玩。见我不理,就无聊地枕着双爪出神。即使我上厕所,它都在门外等着。我要是太久不出来,它就拱开门,瞅瞅我在不在,然后退出去继续等候。
我和小黑一样,只不过小黑黏我,我恋“舅”。我黏的小舅,家中排行老三,俗称“三舅”。我从小喜欢到外婆家,就是喜欢上了小舅。
我是小村里的娃,小舅是我当年见过最“大”的人物。小舅喜欢带我,有次参加活动。小舅和其他人一起唱歌——战士打靶把营归……歌声有一种黏糊糊的凝聚力,把一村人都胶合在一起。我不懂歌曲内涵,但是觉得心跳得有点快,朦朦胧胧觉得很受用。
小舅有支枪,比我还高。枪尖带刺,枪托在咖啡色中带着橘黄,亮亮堂堂,和乌黑的枪管一配,真是绝佳天配。对于枪,男孩有种天生的喜爱。家里堆着带穗的不带穗的木枪铁丝枪,天天和小伙伴玩打仗。一头大汗,满面黄土都嫌不过瘾。
小舅是民兵,平时上山干活,枪就像个乖孩子,静静呆在外婆住的窑洞里。看着放在仡佬里的半自动,外婆就唠叨要这烧火棍做什么。三舅每次见我就嘱咐别动它,然后又重重地说太危险。可每晚我睡觉时总要盯着它好好看一会,然后就去做梦拿枪消灭坏人。也许我太过听话,加上偶像的话一辈子都不过时,所以至今我都没有摸过枪,尽管有的是机会。
小时候没有眼色,很多事情不懂。小舅结婚那天,他忙得快被扯成八大块,可我依旧黏着他。他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彻彻底底一个跟屁虫,跟得烦了,小舅白我一眼——你老跟着我干嘛。我连忙装着找外婆要把花生吃,看看小舅不忙了,就又蹭到他跟前。
小舅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我很纳闷,他那么喜欢读书,吃饭时跟前都放本书,一般是《收获》《小说月报》这样的杂志,可怎么就考不上。上小学放学后,我也学着三舅的样子边吃饭边看书,被老爸狠狠收拾了一顿——别再学董生(小舅真名)了,吃饭看书操心把眼睛看坏。于是这个习惯被爸爸慢慢骂得没有养成。
小舅当过村支书,还是交口乡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看来能力很强。而让小舅出名的却是一次事故。我上大学那会,三舅在院子里打井,井都快成了,他被埋了。家人村民都来帮忙。也是命大,几个小时后,三舅被救了上来,看起来毫发无损,于是县电视台对他这种勇于自救的强烈生存精神进行了专题报道,一时间大家都知道交口乡有个董生大难不死。
有句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到了小舅身上却不灵光了。农村人太皮实,看见没有什么大碍就在镇上打吊瓶。可是打着打着,就坏事了,尿不出来。对于一个好人来说,偶尔尿不出来也许是上火干燥引起的。但是小舅不是。小镇的医生也就能看个头疼脑热,小舅在井底下被埋了几个小时,身体一定受到了一定的损伤,但是医生总说没事,吊几天针就过去了。
一天尿不出来,人就会发疯,三舅已经几天没有撒尿了。家人一看不行,连忙到县医院,县医院不敢收,只好进了市医院。市医院人满为患,住院都成问题,我托亲戚给他办理了住院手续。亲戚一听就在电话唠叨——这是尿毒症呀,恐怕不顶事了。我的心不由得一阵发凉。
见小舅的时候,小舅动也不能动,身体两侧插着管子。每天要把血液抽到机器里过滤排毒,代替撒尿。看着最喜欢的外甥来了,拉着我的手示意我坐。看见他眼睛里泪花就要流出来,我连忙笑着说坚强点,你在井里都出来了,还害怕做个透析吗?
病房里从来不缺病人,看着邻床病人把尿壶放到被子里小便。舅母羡慕地唠叨,什么时候你小舅也能撒个尿就好了。人一旦到了艰难时刻,哪怕最简单的一个举动都是幸福和平安的新坐标。
偶像就是偶像,小舅一贯坚强,尿毒症没有把他带走。当他可以撒尿的时候,健康就到了病房的门口,只差几步就能和他团聚。后来他康复出院了,生活又回到了幸福的旧圈圈。
如今,小舅年过六旬,身体不是很好,连说话都不太利索。但在我心里,他一直是那个年轻帅气的偶像小舅,而每次见到他我还是习惯性地多黏他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