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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文学家,曾用外语写下小说《京华烟云》,还一不小心获得了诺贝尔奖提名;
他是语言学家,翻译过《东坡诗文选》、《浮生六记》等巨著,还被《纽约时报》点名打call发好评;
他是著名学者,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等学位,还心血来潮编了本《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
他是教书先生,回国后曾在清华、北大、厦大任教,还于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当了个挂名校长;
毫不夸张地说,他可能是最会教书的语言学家和最会写文章的发明家了……好看的标签很多,有趣的灵魂却很少,所谓“有趣的灵魂”,林语堂可得算一个。
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
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
他就是林语堂,林语堂就是林语堂。
为文: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1895年10月10日,林语堂出生于福建的一个小山村。父亲是当地的牧师,通过教会读物对西方文化有了一定了解,因此,林语堂从小便受到了西式教育。
长大后,林语堂出国留学,不仅学习了西方文化,更通过翻译将不少中国作品推广至海外。他说自己“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这句话真不是浪得虚名。
林语堂的文字半雅半俗,亦庄亦谐,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他写《生活的艺术》时,写到260页,突然觉得用语深奥,论辩枯燥,便毫不迟疑地推倒重来。
以风可吟、云可看、雨可听、雪可赏、月可弄、山可观、水可玩、石可鉴之类细腻动人的东方情调去观照竞争残酷、节奏飞快的西方生活,文风一变,空灵动人。
他写《苏东坡传》,便说“人生在宇宙中之渺小,表现得正像中国的山水画。”此情此景,意在言外。
他写国民,便说“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幽默之重,喷薄欲出。
他写生活的艺术,便说“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
他写读书的心境,便说“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
林语堂无书不读,无书不欢,即使是最不喜欢的经济学、康德哲学,也是读了之后才去批判的。
鲁迅和林语堂曾是一对要好的朋友,后因政见不同而分道扬镳。他们性格差异很大,一个是横眉冷对、不苟言笑的儒家战士,另一个是笑看人生、风趣幽默的道家智者。他们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共同构成了自尊自强的中国的脊梁骨。
鲁迅还在世时,常把林语堂骂得狗血淋头。
可在鲁迅去世以后,林语堂却这样写道:“鲁迅顾我,我喜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
郁达夫在《现代散文导论》中这样评价林语堂: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真诚勇猛,是书生本色,他的文章,虽说是模仿语录的体裁,但奔放处,也赶得上那位疯狂的超人尼采……
林语堂为文放浪形骸,但他很真实,他怎么想,便怎么写,怎么写,便怎么做。
他通过文字传递出的那份超然物外的生活态度,是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为人:常怀一赤子之心,笑人间乾坤风月
林语堂是一个天真自由、随心随性的人,且将这种个性贯彻了一生。从小到大,由始至终。
林语堂儿时聪明好学,淘气捣蛋,八岁时在小学作文课上,老师以一句“大蛇过田陌”来批评他作文的词不达意,结果林语堂毫不服气,立马对上了一句:“小蚓度沙漠”。
自小幽默顽皮的林语堂,没少让家长头疼。
有一次大人把他关在屋外不让进门,他就从窗子扔石头进去,还振振有词:“你们不让和乐进来,石头替和乐进来!”(林语堂原名“和乐”)
年少无知,自是轻狂,可人到了中年,这任性的“毛病”也没能改掉。林语堂酷爱吸烟,为此还专门写过一篇《我的戒烟》来讲述戒烟经历。可最终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凡吸烟的人,大部曾在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
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
好嘛,于是他便心安理得高枕无忧地继续当他吸烟的信徒了。
有人还把这篇文章同梁实秋戒烟的文章《一次戒断》放一起比较,最终得出林语堂为人更放浪随意,梁实秋更克己严谨的结论。
其实不然,对于行文和做人的差异,林语堂说:“做人应该规矩一点,而行文不妨放逸些。”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林语堂在北大任教时期发表的文章,用词勇猛激烈,落笔机智幽默,文章充满着不合时宜的气息。
当时北京时局混乱,林语堂却总写批评政府的文章,妻子急得阻止他:“你为什么不能好好教书,不要管闲事了!”
林语堂却说:“骂人是保持学者自身的尊严,不骂人才是真正丢尽了学者的人格。”
此外,放着好好的作家和教书先生不当,林语堂竟然又鼓捣起发明创造来。
1931年,他曾在英国花光所有的钱试造中文打字机,但失败了;十四年后,他又在美国第二次制造中文打字机,不仅花光了积蓄,还欠下了一屁股债。
但他依然顽固,依然坚持,依然充满热情。最终,他成功发明了“明快中文打字机”,并于1946年在美国申请专利。
中年轻狂也便罢了,但林语堂却是一个至老都天真热情、幽默乐观的人。
他喜欢小孩子,妻子烧了猪脚,林语堂便教女儿们如何利用炖猪脚的粘性粘住嘴巴;在他更老的时候,他还带着两个外孙恶作剧,把鞋子都放到餐桌上,人都躲进衣柜里。
林语堂说: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从少年到老年,林语堂用一生传奇,生动诠释了如何做自己。少年放浪形骸,老年返璞归真,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好的模样吧。
为夫:吾唯愿得一人心,度余生白首不离
林语堂曾与三个女人有过感情。一个是他小时喜欢过的叫做橄榄的女孩,第二个是他爱而不得只能珍藏于心的陈锦端。
林语堂与陈锦端在上海圣约翰大学相识,郎情妾意,此情绵绵。但这段姻缘最终没成,因为女方的巨富父亲认为林语堂虽年少有为,却配不上他女儿。于是,他便撮合林语堂跟他邻居——鼓浪屿首富廖悦发的二女儿在一起。
这个女孩儿便是翠凤,林语堂终生的妻子。二人携手一生,恩爱不已。但当初二人拟订终身时,翠凤的母亲却有异议,说:“和乐是牧师的儿子,家里很穷。”廖翠凤却坚决地说:“贫穷算不了什么。”
于是,一锤定音,定下了林语堂与她的终身幸福。他们的爱情是婚姻之后才开始的,林语堂曾对朋友说,“我像个氢气球,要不是凤拉住我,我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
林语堂征得廖翠凤的同意,将结婚证书烧掉了,他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才用得上”。这表示了他们永远相爱、白头偕老的决心。
婚后,林语堂和廖翠凤辗转多国留学。经济困难时,廖翠凤只得变卖首饰来维持生活。他们即使穷得没钱去看一场电影,也可以去图书馆借回一叠书,守住一盏灯相对夜读,其乐不改。
每次廖翠凤生气,林语堂就去捏她的鼻子,这时翠凤就会笑起来,因为她最忌讳别人说她胖,却喜欢人家赞美她又尖又挺直的鼻子。
林语堂说:“只有苦中作乐的回忆,才是最甜蜜的回忆。”自此,世俗所谓“贫穷夫妻百事哀”的逻辑,被他完全推翻了。
1969年1月9日,林语堂夫妇点燃喜烛,悄悄庆祝着结婚五十周年的纪念日。林语堂把一枚金质胸针献给廖翠凤,上面铸了“金玉缘”三字,并刻了一首不朽名诗《老情人》。
林语堂是浪漫的,因为他认为爱情在婚姻中滋长,男女互补所造成的幸福,是可以与日俱增的。在过去的一万八千多天里,他们相互之间,尽量多地给予对方,而不计较接受对方的多少。
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婚姻犹如一艘雕刻的船,看你怎样去欣赏它,又怎样去驾驭它。”
1976年3月26日,林语堂逝世于香港,灵柩运回台北,埋葬于阳明山麓林家庭院后园,廖翠凤仍与他终日厮守,生死不离。
终其一生,林语堂在操守上是绝对纯洁的。美色当前,欣赏一番,幽他一默,亦不讳其所好,惟不及乱耳。
对爱忠贞,对情浪漫,是他贯彻实施了一生的宗旨。
林语堂说:“一点痴性,人人都有,或痴于一个女人,或痴于太空学,或痴于钓鱼。痴表示对一件事的专一,痴使人废寝忘食。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他的一生,就是“痴人”的一生。对于爱情,他痴情,忠贞不渝;对于文学,他痴心,坚守己心;对于做人,他痴迷于倾尽全力勇敢做自己。
林语堂的书房叫“有不为斋”,朋友问他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他回答说:我不请人题字。
因为顺遂己心,所以无所畏惧。
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未说过一句讨好人的话;我从不假装喜欢那些不喜欢我的人;我差不多是一个不比大家差的好人……
如果上帝能爱我,有像我的母亲爱我一半那样,那么他一定不会把我送入地狱。如果我不上天堂,那么世界一定是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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