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再次引发了网友的愤怒。然而这一次并未引发朋友圈的分裂,大家集体一致地站在了江歌母亲的一侧。
在这次“交锋”中,很少有人去针对凶手,更多的是指责刘鑫。大家在意的有两点:她是江歌的室友加闺蜜,案发时她与被害人只隔了一扇门。况且,在这以后,刘鑫似乎没有流露出应该有的悲伤、愧疚和歉意,似乎她并没有从心底里觉得自己哪里做的不对。
这正是大家痛恨刘鑫的原因。不过,目前为止依然很少有人从法理的角度来分析刘鑫到底错在哪儿,为什么错了,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道德层面上对刘鑫的追问以及“讨伐”倒是铺天盖地的来了。
然而,法治社会就该让法律出来说话,而不是任由网络情绪自由发酵。目前网络上存在着种种的极端说法,甚至有人觉得刘鑫就该死。但没有人从刘鑫的行为中哪些成分是构成犯罪的这个层面上来讨论。
让情绪支配法理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电影《十二公民》中检察官陆刚说的好:“谁也不能随随便便宣布一个人有罪,除非证据确凿。”道德上的事儿就应该归于道德,而法律层面的事情就应该交给法律来判定。
可悲的是,类似于江歌案的其他网络热点事件,往往舆论一经形成就已经判定了谁有罪谁无罪。缺乏对犯罪行为的讨论其结果都是盲目的、情绪化的。而这绝不是法治社会该走的道路。
同时也必须注意到,在类似案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时,权威机关、权威人士没有及时站出来从法理角度与以解释和说明,也是造成舆情不断泛滥朝着错误方向发展的原因之一。
所以,关键时刻应该让法律站出来说话,别让网络舆论牵着法律的鼻子走。该归于道德交给道德解决,还交给法律判定的交给法律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