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的是原版书,几乎每句话都要查查单词,阅读体验并不是很好,耽搁在单词、词组之中出不来,对于整本书的脉络把握不清楚,而因为对于许多句子的意思读不透彻,以及文化的隔阂,这本书读完,大概连半懂不懂的境界都没达到。
书名是Disgrace,翻译成中文是耻,是丢失尊严之意,全书都围绕着这个主题展开,作家库切通过这本书探讨当代社会中人们的耻辱感,为何产生,为何缺失,又该如何维系。
主人公是个教授,因为情欲的冲动,半勾搭半强迫地与他的女学生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被起诉之后,他不为自己辩护,承认了荒诞的行为,却不认为那是一种错误,他以情欲涌动的激情为旗帜,企图逃离现代社会的条条框框的束缚。之后他来到了缺乏法律、依靠自然法则生存的土地——非洲,在那里他和她的女儿生活了一段时间,直到平静被打破。三个暴徒闯入他们的庄园,洗劫他们的财务,强奸了他的女儿,最后带上他的车子扬长而去,一日之间,教授从一个曾经施虐者的角色变成了如今的无能为力的受虐者,这是文中第一次感受到教授出现羞耻感的地方。
而后教授发现施恶的凶手之一就生活在他们附近,被一个黑人庇护着,教授反复交涉却无能为力,而女儿Lucy也固执地不愿意继续追究,教授返回了原来生活的城市,却发现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寻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找到当初那个女同学的家,向她的家人道歉,而此处出现一个极为有趣的细节,他在向女同学的家人磕头谢罪后,抬起头来,目光触及她母亲和她姐姐的眼睛,然后感觉身体里升腾起一种奇妙的情欲。原文大意既是如此,读到此处觉得写的很妙,教授在道歉的时候是出于羞耻感还是仅仅出于节制的理性?如果是后者,那么他在抬头产生情欲的那一瞬间,又是如何的感受?
教授最终返回了女儿生活的地方,惊讶地发现女儿怀孕了,并且坚决地要把孩子生下来,教授最终也选择接受这个结果,在快要结尾的地方,教授看着女儿的背影,出现了许多想法,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原文:
“once she was only a little tadpole in her mother's body, and now here she is, solid in her existence, more solid than he has ever been. With luck she will last a long time, long beyond him. When he is dead she will, with luck, still be here doing her ordinary tasks among the flowerbeds. And from within her will have issued another existence, that with luck will be just as solid, just as long-lasting. So it will go on, a line of existences in which his share, his gift, will grow inexorably less and less, till it may as well be forgotten.”
我觉得这是教授个人的顿悟时刻,他重新寻找到了自己与社会的关系,在一段的逃离和被抛弃之间找到了自己的容身之所,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情欲的悸动和放逐的诗意,坦然接受了生活,也寻找到了与自己相适的羞耻感。
当教授强奸他的学生时,他认为那是情欲的自然涌动,并不能责怪他,他对于此毫无羞耻感,然而在自己的女儿被强奸后,他却遭受了莫大的伤害和羞辱,至此对于自己的拷问开始了,这也是我从本书中获得的一些东西。
人们都缺乏羞耻感,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践踏过道德的边界,做过恶,伤害过他人,却又不以为意,因为人是擅长为自己辩护的生物,当情形利己之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而库克利用小说中的情境,将书中的人物都逼到心灵的小舞台上,让他们自己审问自己,自己折磨自己,自己为自己定罪,同时又自己为自己辩护。
在现实生活中,在法律之外,所有的行为的审判都由我们自己进行,羞耻感的产生也由我们自己决定,我们都是在法庭上,并无他人对我们进行审判,我们将身兼原告、被告、律师、法官为一体,我们的审判不依据任何法律,只依据最诚实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