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这句楔子出自印度哲学典籍,难以解释清楚,我结合了豆瓣评论,取了自己偏向的解释--得救的道路像刀锋一般狭窄,涅槃必须浴火。)
同样《刀锋》依旧采用了第一人称,而且这个人干脆不再是作者惯用的阿辛登笔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它就像是日记一样,只不过是追叙他过去认识的一个人,但他并没有刻意地集中于那个人的生平描述,而是顺其自然,在他需要,有必要,或有可能出现提及的时候加以笔墨(颇有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恰当)。说是像日记,还因为它描叙的几乎就是作者那段时间的真实游历,可以与他的简介对应上,这是我在我之前读的小说中从来没有看到的,不由有种很真实亲切的感觉。
回到正文《刀锋》主要写了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他在军队中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他既不肯进大学,也不愿找工作,一心想要探寻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伊莎贝尔来到巴黎,之后周游四方,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于是了悟人生,决定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好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年。
一开始我很奇怪,他兜兜转转,竟还是选择回到美国,祖国在他那样思想的人眼中还是留有如此深的依恋吗?后面拉里说的一段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说钱对美国人来说是不在话下的,它只是成功的象征。美国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理想主义者;他只是认为他们把理想放错了地方,他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而他相信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与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虽然他也觉得这个结论不尽人意,但顶多只能说,既然得出某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结论,一个人就只能尽力而为。
这里我想先插播这部作品的背景,它出版于毛姆二战流离美国期间,反映的是两次大战期间--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他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以满意的答复了。像拉里虽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好几种语言,但他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天主教,也不是什么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我并不怎么理解这种哲学,但拉里说的这几句倒给人些浅薄的认识--他觉得那些宗教的创始人有种使人可悲的地方,因为他们要你信仰他作为得救的条件。看上去好像他们要依靠人们的信心才能对自己有信心。而吠坛多的不二论哲学并不要求你凭信仰去接受什么;它只要求你具有认识现实的热烈欲望;它断言你能够像感到快乐或痛苦一样有把握地感觉到上帝。在后期,印度的圣徒有鉴于人类的软弱性,承认通过爱和通过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脱;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刀锋》最成功的还是人物的塑造,如果你们有曾,正在,或即将打开这本书,你们一定会体会到我说的,不仅是几个主要人物描写得很成功,连次要人物也十分细腻。其中,除了拉里,这一我私自比喻为有点像言情小说男主般孤傲,神秘的主角外;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艾略特,他以买卖古董起家,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他势力得坦坦荡荡,有着最明确的人生目标,并致力于此,永不悔改。而且他其实为人现实得很真诚,待人十分慷慨,很好客细致又健谈,并又强烈的顾家意识。他的性格里还是有很多可爱之处的,要不然作者也不会一直与他交好,并令他死而无憾了,虽然作者对他也用了很多辛辣的讽刺,认为他是绝对的功利主义者,但我竟对他讨厌不起来,或许是并没有深刻得体会到作者对他的影射吧。
节选
我们谁也不能两次濯足于同一的河流,然而,河水流去,继而流来的水仍旧一样清凉沁人。(安于,变易是事物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