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自己语言和知识的贫乏,正好闲来无事,便来图书馆看看书。
没有找到想要的书,我拿了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看了五十几页。不得不承认,我没有耐心看完整本书,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巴掌,为什么会这样?
外国文学一向是我的死穴,大部分书在我看来都是乏味的,其因有三:
首先,人名长且多,看书时分不清谁是谁是常事,看完一本书不知道主角是谁对我来说也是很正常的。可能是中国人名见多了,看到那些外国名字,能分清男女就不错了。
其次,文化背景的差异使我完全理解不了他们每周都要做礼拜,时不时要诵几段《马太福音》、《圣经》。经常举办各种聚会,还会花大量篇幅去描述聚会时人们的穿着打扮,动作神态。
说到《圣经》,不得不吐槽一下上帝。《圣经的故事》中写了很多上帝和人类的故事,这本书已经看了很久,大部分情节也都忘了,只有两个故事印象特别深刻,但是对上帝的阴影却持续到现在。
诺亚方舟的故事大家都不陌生,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类不听话了便要毁灭,只有识时务的诺亚一家免于此劫。人类进贡的祭品少了也要降临灾难,好像跟中国的封建剥削没什么两样。
男性要行割礼,订立和神的契约,有点儿像成为神的仆人的一个必要仪式。虽然割礼在现在来看对人是有好处的(别问我是怎么知道),但是在那么久之前,发炎的危险应该比它带来的好处要大吧。
最后便是中西方叙事风格的差异。就小说而言,中国小说会在开始交待故事的背景,或埋下伏笔,或直接开始主线故事的叙述。而外国小说,一般会直接开始写主线故事,中间夹杂无数的家庭琐事,各种矛盾。我经常是看了几十页之后只知道故事丢出的一个线索,情节发展实在是太慢了。
以上种种决定了我看外国作品真的是一脸懵比的状况。
我看不太懂英文原著,只能看一些翻译的作品,好多作品的细节刻画和环境描写都特别到位。例如《一个人的朝圣》中,莫琳每天都要打扫儿子的房间,以此寄托对逝去儿子的思念,细节描写很动人。作家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在常人眼中不值一提的细枝末节,却可以在他们的笔下熠熠生辉。
还有一种必须得提的文学流派:意识流小说。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人物,伍尔芙,每次读她的作品,我都无比纠结。因为完全看不懂她写的是啥,但同时又特别佩服她的思想跨度。只有一个富于联想和想象的作家才能随心所欲地写作,但即使是他们,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写作。
突然想起很久之前读的一本书,《堂·吉柯德》。这本书被很多人奉为经典,我不知道是因为其教育意义、情节、抑或是荒诞不羁的脑洞。反正我看它的时候差不多每篇都会吐槽,真的忍不住,主人公不是得了幻想症就是脑子有问题。像是一场浮生大梦,梦醒了,故事也该结束了。
零零星星写了这么多,我自己都找不到重点是什么,来做一下总结发言。可能会有很多人像我一样,觉得外国文学很枯燥,总是看不进去。我想说的是,不管看什么书,都要静下心来,或者说,等到你静下心来的时候再去看书,这是对书的尊重,也是对时间的尊重。只有静下来了,你才进入书的世界,才能体会到它要表达什么。
囿于当时时代的局限,许多作品都会有一些不足,但我们看书,不仅是揭示它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学习其中的知识和写作技巧。
在如今自媒体和网络发达的时代,读书变得越来越方便,希望大家都能抽点时间多读一些书。“夜无明月花独舞,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单是培养气质,希望大家能在其中找到精神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