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的东西有很多,其实小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自己的贪婪了。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是6年级的时候,有次语文课上,老师问我们最想要什么,其他同学都回答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因为我自己想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就说我想要一个魔法棒,这样我想要什么就变什么出来。当时老师并没有多做评价,但我刚说完就觉得不太好了。这件事,以及当时后悔的感觉一直在我心里,时不时就会想起来。
想想这么多年来,直到工作后的一两年还是这种情形,想要的东西很多,但渐渐地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以后,发现,如果自己想要的太多,并且想要的东西都是要通过其他人的协助或者首肯才能得到的话,不如尽量削减,能不要的就不要去要了,实在影响到自己生活的就尽量靠自己去吧。因为要知道,“别人”是一个非常不稳定的因素。“别人”从其根本上来说是一个人,虽然现如今大家的做事都被一定的道德规范所约束,但是,不遵循道德规范,有自己的一套所谓行为规范的人多了去了。有时候你为了得到一些东西而牺牲的东西,远远要大的多。更重要的是,很多时候,虽然你怀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心情去牺牲,到头来才发现“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对别人有“期待”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看看娱乐圈里为了上位而牺牲自己的女星,有几个是上位成功的呢?再看看网上说的落马贪官,有很多是因为拿了别人好处却没给别人办好事情而被举报的,这些苦主若是能扳倒贪官,且不说能不能拿回应得的,能出口气也是算好的了,但这世上多的事吃哑巴亏的苦主。
但是有人又要说,照我这样“无欲则刚”,什么都不求的话,那难道我真的摒除了一切想要的东西?其实不是,我有想要的,能通过正当渠道和自己的努力获得的,我一定努力去追求,但是如果实在是需要依靠他人的决断才能得到的,拿就姑且听天命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生活还是“无欲则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