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是一位知名的作家。她有一个该死的嗜好,那就是写小说的时候必须抽烟。按她的话来说:如果没有烟,那么她所有的作品都不会出现。
那个星期天的下午,她像之前一样,坐在宽大的真皮老板椅上,前面是一张两米长、两米宽的大书桌。她拥有一个很大的书房,但书房里除了书桌和椅子,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她的脚下已经堆满了烟头,她不知道把自己关在书房多少天了。她写小说时有另一个让家人无法接受的习惯:一旦开始,就在书房足不出户,除了出去吃饭和上厕所。
“玫瑰、玫瑰、玫瑰。”她嘴里嘟嘟啷啷的念叨了半天了,她卡文了,卡在玫瑰两个字上面。
她新书的男主要送女主一束玫瑰,但却一直没有勇气送出去,她在为男主的犹豫找原因。她写了十几片段,都没有找到她满意的一段。
她想起了她第一收玫瑰时候的情形,那应该是她的初恋情人送给他的。他那时候有不好意思吗?她不是很记得了,她只记得那个帅帅的男生送她的是九朵红玫瑰,花里面夹着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两行很好看的钢笔字:
我现在送不起九十九朵玫瑰,只能送九朵。
等我有钱了,我送你九千九百九十九朵。
想到这里,她笑了,现在他是有钱了,但却不是会给她送玫瑰的那个人了。
第二次收到玫瑰是什么时候?她想了一会儿,才记起来。
第二次收玫瑰是二十三岁那年,那一年她大学毕业。班长在聚餐后,借着酒劲送了她一朵不知道从哪里拿到的玫瑰,趁机表白了。
她收下了玫瑰,但没有收下班长的表白,她记得她跟班长说:“班长,我把这个当成是友谊之花,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好像这个愿望实现了,她现在跟班长相处得不错,跟哥们似的。班长和她都有了各自的家庭,两家人来往挺密切的。
有一次,她还问班长:“你毕业那天表白是猪油蒙了心吧。”
班长笑嘻嘻地说:“我就是想试一试,大学就没跟女孩表过白,不试试总觉得留有遗憾。”
他还补充说:“你是唯一一个我觉得会拒绝我的,所以选择了你,你知道我的玫瑰哪里来的吗?在酒店偷的。”
再后面就是第三次玫瑰了,那次的玫瑰是她的先生送的,她把她定义为幸福之花。先生没有亲自送她玫瑰,他是通过跑腿送的。
婚后,她问及原因,先生说:“我怕尴尬,如果你不收,那就代表我没戏了,我会悄悄地走开,不再打扰。”
她说:“如果我只是矜持一下,没有收下第一次的玫瑰呢?那我们不是有缘无分了?”
先生狡猾地说:“我肯定不会只试一次的,我给自己设了限,十次,如果送十次你都不收,我就放弃。谁知道,你一次就收了啊!”
这三段是她自身的经历,她想套用到男主的身上,但好像都不符合。
她有点烦躁,趴在桌子上,痛苦的撕扯着头发。
门突然开了,先生下班回家了。他走到她的身边,架着她往外走,边走边说:“强制休息时间到了,不许呆在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