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两天,培训了一天。
早上是个女老师,微胖。
“大家把安全帽都摘了吧,这里很安全,除了我打你以外,没有一点危险。”她是这样开场的。
她讲的都很实用。
首先讲了高空,高空坠落。
这里的高空,是指一米八以上,超过一米八,必须有高空作业证,没有的话,马上清理出厂。
工厂一期在建的时候,有个27岁的小伙没绑安全带,从11米跌下。7级伤残,国家标准才10级。出院以后,只有一只左手能动,只能端个空碗,加点水都端不动,吃喝拉撒还得人照顾。
保险公司赔了70万,到手50多万,15%被公司截留,因为合同里写了如果发生意外,必须赔偿公司d 损失,赔偿费为保险金额的15%。
那人摔下来,砸坏了德国的测量设备,300多万,配件国内没有,还得从德国进口。协商下来,赔给工厂20几万,了事。
不签合同的话,估计一毛钱的赔偿都没有。
二十几岁,就成这样了。
所以还是要签劳动合同,签合同,一切权益才能保证。举个牌子“还我血汗钱”的,根本没人理你。
所以大家要签合同,这是一切保障的基础。
其次,讲了歌舞厅火灾。
“你们见没见过人烧成一个炭球的样子,听没听过骨头从人身上扯下来的声音?你们见没见过人脑的样子?见没见过眼珠耷拉出来的样子?
几十个人烧死在门前,不过是一团黑球,我们用叉车叉出来,然后一个一个掰开。人都烧在一起,只能把骨头扯断才能分开,拿中声音,你们听过没?
所以,大家不要从众,一个人往哪里跑,大家都往哪里跑,结果一人跑错,大家一起完蛋。
要看逃生标志,要有自己的主见。
然后,拿自己触电为例,让大家出注意该怎么救?
大家七嘴八舌地说:“断电源”,“用木棍挑电线”“推人”“用脚踹”
老师最后总结“如果你手头上没有合适的工具,千万不要去救人,保存自己安全,是第一重要的。”
“经常看到的事故是,一人遇难很多人去搭救,结果连续搭上很多人,比如触电,比如地窖窒息。
然后是关于偷拍。
去年有个民工,偷拍被抓。起因是有人恶意雇佣民工去偷拍,幕后也被抓了,一审问苦笑不得,民工只是得了两包烟,为人火中取栗。而黑中介倒卖一张照片出去,要赚5000。你说民工可怜有可悲......
最后,民工被判了11个月。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自己拍照,如果有需求,请厂里专人来拍。
最后,她强调,如果遇到别人违章,一定要制止;如遇到老板让你违章操作,你一定要拒绝。
培训完了之后,考试,考100分,才算及格,才能进厂干活。
女老师讲的都是干货,总结一下就是:
要签劳动合同;遇到紧急情况不要盲从,听从自己的判断;救人前要确保自己的安全。
关于最后民工拍照的事情,也许觉得可能判得有些重,但我要说的是:
法律惩罚的是行为,而不是后果。
很多人觉得没出什么事,就没问题,这种思想是不对的。
所谓”凡人畏果,菩萨畏因“。
另外,我能想到的是,能被两包烟收买的人,可能是因为平时缺少尊重,两包烟,就可以让他觉得“士未知己者死”。
或者说,他把人家禁止拍照完全当成耳边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