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5:30左右
地点:操场
人物:豆豆(4岁)、明明(3岁10个月)、辰辰(5岁)
事件:三个孩子站着,其中豆豆和辰辰是40度角站立,明明站在一米远处,面对着豆豆和辰辰。这时,明明忽然快步小跑到豆豆跟前,并伸手打了豆豆的右肩膀。见此情景,豆豆张开双手,用力将明明推倒,明明也禁不止推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几乎就在明明坐在地上的同时,或者相隔一秒钟,辰辰飞起一脚,直接提到明明的下巴上。明明脸疼加上害怕马上大哭起来。明明妈妈赶紧过来将孩子抱到了足球网附近。
辰辰的姥爷出来做和事老,建议辰辰和豆豆向明明道歉,但两个孩子拒绝了。
心理学分析:在平时玩耍时,豆豆和辰辰是很好的玩伴,尽管在一起玩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关系很不错(这可能也是人与人之间磁场的关系,性格相投,三观认可)。而明明相对来说,关系要疏远很多。所以当辰辰发现他的好兄弟豆豆被人欺负时(豆豆被明明打了肩膀),出于本我(具有原始冲动力量)的出发,来不及多想就“出脚相救”。
后来,辰辰妈妈知道了辰辰脚踢明明的事情后,告诉他你不应该打别人,打别人是不对的(自我:自己意识的存在和觉醒),明明比辰辰小,我们应该爱护小弟弟(超我),所以以后碰到类似事件要学会控制。
但事实上,对于5岁的孩子来说,还很难控制原始冲动,所以即便妈妈这样进行了教育,也不可能完全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理论支持: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理论(百度百科)
本我
本我(英文:id)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拉丁字为“id”,原德文字则为“)代表思绪的原始程序——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此字为弗洛伊德根据乔治·果代克(Georg Groddeck)的作品所建。
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具有很强的原始冲动力量,弗洛伊德称其为力比多。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 [1] 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最大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2]
简单定义:依据理论,本我代表所有驱力能量的来源。
自我
心理学上的自我(ego)这个概念是许多心理学学派所建构的关键概念,虽然各派的用法不尽相同,但大致上共通是指个人有意识的部分。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它一方面调节着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 [1] 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另一易混淆的概念是自性(self),则包括无意识。心理学上关于自我的研究的方法上十分复杂,并常牵涉到哲学中的形而上学。
简单定义:是自己意识的存在和觉醒。
超我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其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它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 [1] 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运作,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回避禁忌。超我的形成发生在恋母情结的崩解时期,是一种对父亲形象的内化认同,由于小男孩无法成功地维持母亲成为其爱恋的客体,对父亲可能对其的阉割报复或惩罚产生阉割情结(castration anxiety),进而转为认同父亲。
简单定义:本我的对立面是超我,也就是人类心理功能的道德分支,它包含了我们为之努力的那些观念,以及在我们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时所预期的惩罚(罪恶感)。
相互关系
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意识所分为的三部分,即本我,自我,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他们之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帮助启动防御机制。防御机制有:压抑、否认、退行、抵消、投射、升华等等。
其实很好理解,简单来说,本我是人的本能,超我是我们的理想化目标,自我则是二者冲突时的调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