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等于熟悉加意外
今天抢读了万维纲的这个题目,还真觉得很有道理。在我们喜欢的人和物里,大多数都是熟悉但还带有惊喜的。万SIR举了些高大尚的例子,一些创新呀,一些模式的都是在熟悉的基础上发生变化,这样看来,一些发明呀,一些创新也就不难了,呵呵。在熟悉的领域里找出些变化,就能算是创新。
笑来老师总说多维度竞争,其实在一个熟悉的领域里加入另一个领域的内容,也许就能称之为创新了。我们拿来当笑话的,我是相声界唱歌最好的,我是唱歌界体育最好的,我是体育界算数最棒的。看来创新也不是很难哟!
我们喜欢的人也不例外,有些新朋友一见如故,什么原因,也不只是外表长得好,也不只是穿着很时尚,可能就是有种熟悉的亲和的感觉吧,有些人在心里渴望或想像喜欢的是什么类型的,智慧、乐观、善解人意等,自已在心里有个喜欢人的画相,当碰到这样性格的人时,就会产生熟悉的感觉,再加上陌生人的新鲜和好奇,很容易产生好想了解一下的欲望,这也就是所谓的好感吧。
从小就喜欢刺激,挑战,但绝不冒险,在安全的基础上做到足够的嗨爽。比如最近的运动选择,因为从小就爱爬山,熟悉爬山带来的快感,后来跟着一个白头发老头去爬悬崖,带有挑战和刺激的意外,挑战身体体力和难度极限的情况下,在身体可控的情形下,找到快乐,那种爬上后征服大山、站到山顶领先大多数人的优越感油然而生,专家们说是身体产生快乐的多巴胺了,让大脑兴奋,每周就有爬崖的欲望,喜欢战胜悬崖的快感,所以没人有督促你,叫你早起,没有不情愿,只有大山的吸引,这就是真喜欢。
人生有许的熟悉加惊喜,有些是偶尔机遇,有些是艰辛过后的必然。因为知道什么是真喜欢,所以从股子里就是自推形的人,自已推着自已学这学那,因为知道学后的自已是什么样子,会有什么快乐,后来才知道是笑来老师说的未来的自已看现在的自已,才不怕吃苦,而且享受会吃苦的过程。
虽然人到中年,人生没有多大的成就,但一路走来,能知道自已喜欢什么,也能让别人喜欢你,喜欢与你共事,与你为友,我想这也知足了。
喜欢,我喜欢这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