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一直在看文学理论方面的书,在昨天拿到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本来是准备屯着放寒假回去看的,但是感觉太有犀利了,于是就拆开了包装,在里面游了一番。
晚上在补课的时候,我也在看《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语法都没记,一个英文单词也没看,我同学还在旁边嘲笑我说“你还要考雅思的的呢?”
才短短的一天,我已经看了2/3了,很想把它一口气看完,可是又舍不得把它看完!
怎么说呢?就像早上给同桌说的那样子,就是一直在吃肥肉,突然吃了一片青菜的感觉!
在我的刻板印象里面,许三观应该是一个比较颓废的人,因为以前看的骆驼祥子给了我很强的固定思维,让我觉得那个年代下的人大概都是会被麻木掉,虽然许三观也是因为卖血变得有些许麻木,但是他依旧是那个纯朴善良的农民形象。
在我慢慢看见你这部小说的时候,就会发现每一个人都存在人性的缺点,也存在人性的优点。
许三观是一个强壮的人,现在我只看到了第28章,但是他却已经卖了四次血,让我最感动的一面就是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后,依旧在后面陪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在看到大儿子一乐在外,离家出走后的憔悴模样后,难免也生出了恻隐和怜悯之心。
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每个乡村几乎都是封闭的一个小世界,就像许三观老家认为卖血是健康的象征,而在他生活的地方,却认为卖血是丢人的象征。
反正最让我感叹的就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存在着人性的光辉,只是迫于时代的封建,没有去完美的体现一个人的伟大,虽然我还只看了1/3,但是我感觉里面的内容非常有吸引力,它不同于其他的民间小说。
就感觉离莫言的《丰乳肥臀》和老舍的《骆驼祥子》差那么一点悲惨,也差一点那种人性的冷漠,即使我们读者不是身处在那个时代,但是就感觉整个故事是身边发生的一样。
比起莫言的小说,余华的小说更让我觉得很亲切,也更让我容易懂故事情节,这也可能是语言技巧的运用吧!
于是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在今天也去准备把余华的一整套作品买下来,钱是有一点贵,于是决定一本一本的买,下一本准备买《兄弟》,收藏一个作者的整部书籍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等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再仔仔细细的做个总结!
只能说不愧是诺贝尔候选人的作者!值得一看!
好吧,以下暂且可以不看!:
今天真的快要被急死了!见习后的报告,乱七八糟的都要打印出来,还有各种两个星期之前的作业也还没有做。
看着一个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学长,把他的《文学理论教程》都已经翻烂了,再看看我借来的《文学理论教程》,还是崭新的!所以我决定好好把它翻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