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这一天了,4月28日,他的生日。在我喜欢他以后的每一个生日里,我都习惯性的等到十二点。哪怕高中那些没有手机不能发微博的日子,我还是会睁着眼睛到凌晨然后看到00:00后心满意足的睡去。喜欢一个人能喜欢多久?我自认为我不是一个长情的人,但喜欢他是我的一个意外,当喜欢成为一种习惯,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喜欢他是一个意外,记得当初迷恋他的时候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我偶像是谁,总感觉自己喜欢的不主流。痴狂的时候常常去学校外面的DIY店打印他的照片和周边。搞得老板都认识我了,她说我是她遇到的第一个说喜欢他的。总有人问我喜欢他什么,嗯,才华。其实喜欢一个人也是不需要理由的。我看上的,有什么好不好,那必须好。仔细想想,今年是我喜欢他的第六年了,是我喜欢他以后他过的第五个生日。曾在高中多愁善感的时候偷偷写下无数关于他的情话。而现在,我坐在电脑前,想说点什么,却无从说起。那些矫情深情痴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不会再为了他的节目追到凌晨两点,不会再下载个软件关注他微博什么时候上线,不会在他发微博以后兴致勃勃地转发,不会在因为他说了一些感人的话以后泪流满面。
是不喜欢了吗?不是。我会在生活中任何一个简单的瞬间想到他,我会在任何话题的最后引到他,我会在写东西的时候说“曾有人说过什么什么”而那个人就是他。一个习惯养成要多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六年,足够让一个人在你的心里根深蒂固。
他是一个明星,大言不惭的说喜欢我其实有点尴尬。毕竟喜欢还是相互的比较好,这样的喜欢和追星没两样,一厢情愿。不过现在说喜欢也是一种习惯了。那些撑着我度过一段段不那么开心的时光的节目现在我已不看,高考结束买第一排看他话剧成了我最后的疯狂。他的存在,贯穿了我的整个青春。所以他的存在,一定是割舍不掉的回忆。
从以前的疯狂到现在的平淡,这就是成长吧!以前的我写到他眉飞色舞,此时的我写到他一片平静。但是在街上,在电视上猛然见到他,还是会心跳加速。在公众场合听到他的声音就立马脸红。我从未和他有过接触,那次看话剧是我唯一一次见他。可他却存在于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遇到事情的我总会想如果是他会怎样,这是一种习惯。
如果说最初的我对他的感觉是急流,喷涌而出。现在我对他的感觉就是小溪,细水长流。急流总有断流的一天,我总相信细水长流才会长久。过去,现在,将来,他都会是我生命中不可抹去的痕迹。但或许从某一天开始,我会选择关于他绝口不提。那又是一种成长吧!顺其自然,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不过不管怎样,我喜欢他,天长地久。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