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9日,针对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一番动作,大陆各城市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游行活动。
一、群氓暴力
首先,我在相当程度上肯定游行的行为,因为这是表达爱国情操的表现,同时也是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游行中的少数我认为不委的行为,比如砸日资商店和日系车。
当然这些不妥的行为,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热血下缺乏理智所致。在另一方面则是要批判的,在应该有足够理智的时候,却缺乏判断、盲从、狂热不负责任。
这里就要说到两个词,“群氓”和“多数人暴政”。
“群氓”这个词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所谓的群氓就是指聚集起来的表现为同质均一心理意识的人类群体,他们拒绝理性而复杂的思考,对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只简单地选择两个极端,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
“多数人暴政”是指以多数人名义行使的无限权力称之为“多数人的暴政”。它是针对法国大革命教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雅各宾派曾经以革命和人民的名义实行恐怖统治。
群氓的特点就是对自我观点的迷信,只有热血却缺乏理性思考,走典型的“非此即彼”论调。认为爱国就是要根除所有日本人的东西,不管它是日本普通不带任何政治色彩的商店,还是同胞买下的日系车。他们看似正确,却简单和粗暴地强奸真理,行使“多数人暴政”,以代表群体和正文的名义侵犯他人。
我之前在说说上是这样批判的:凡道德或信念,只宜律己,不宜律人。游行就游行,你砸人家的日系车做什么你不用但你不能要求人家也不用。这只能说是无脑的愤青,站在所谓的“道德高地”,肆意胡为!这让人想起文革,因为人家可能的(仅仅是可能的)意识形态不同,就剥夺人家的各种权利,收缴财产。亲者痛,仇者快。
群氓是极客易被利用的一个群体,因为他们缺少是非和理性,只会坚持自己认为对的观点,不允许他人与人相左,如不然就行使言论或行为上的暴力。因为在社会上他们作为多数,所以作为少数的社会精英(有是非、理性)难以与之对抗。
二、公民意识
我想很多游行的朋友应该没有想到,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群氓”或是“群氓”的一部分,自己做的事有一些是值得商榷和批判的,自己却还未意识到也不愿去理性思考。
而我认为要破除“群氓”意识,就要建立公民意识。百度百科上解释的公民意识,定义非常长。我说说自己的理解,就是明确自己作为社会个体的责任和义务,有独立、自由、民主、科学意识。
有公民意识的人,会有理性的思考和社会责任意识,思考问题处理事件不致于简单粗暴。
本节以下部分摘录诗人张修林在接受《独立》主编发星的访谈时对公民意识的阐述:
现代公民意识,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密切相关。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得以形成、维护和发展的有力保障。离开了现代公民意识,就不会,至少难以产生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现代公民意识是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的前提。同时,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无疑地促进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提升。它们之间,是一种共生的、共依的、共存的,在交融中相互促进的关系。我认为,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维护、争取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
(2)、对社会中其他每一个个体、其他群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尊重和维护;
(3)、对公共社会的自觉监督,强调、认同、信仰社会公正、社会正义;
(4)、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社会公共责任的主动担当;
(5)、追求真相、真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尽力达成这种能力;
(6)、正视历史、关注未来,自觉的怀疑倾向和批判精神;
(7)、努力强调、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8)、重视、融入、达成良好的社会合作关系;
(9)、高度的道德内省,言行一致。
现代公民意识的最核心的观念,应该是强调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和个体的主体解放,主要表现在维护、争取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以及对社会中其他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尊重与维护。
三、做一个优秀的公民就是最好的爱国
在中国,很多代表大义的东西比如“爱国”都很空洞化,都会喊口号(不是否定游行),很少会落实到细节上。其实每个人做好自己本职的事,从政的执政为民,当教师的为人师表,做生意的诚实信用,包括不闯红灯,爱护环境,努力工作,快乐生活……等等这些都可以是爱国的内容。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事,社会自然进步,国家自然强盛。但很多游行的朋友不会想到,热血之后,打砸过后,他们仍然贪污的仍然贪污、造有毒食品仍然造有毒食品,公务员仍然不勤政事……那你这样热血之后,吼过口号之后的爱国又有什么用呢,因为整个社会并没有因此有多久的改变嘛?
世界上务实的民族和国家都是强大的民族和国家,比如日尔曼民族的德国,比如大和民族的日本。
如果每一个个人和组织理解到最好的爱国就是做一个优秀的公民,快乐生活、努力工作、学习所有先进个人和民族(包括日本)的优点,把爱国落到实处,这才是民族和国家的幸事。
回到文章的标题,做一个优秀的公民就是最好的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