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剩余价值量与剩余价值率:显现残酷剥削的真相
如果剩余价值量表现了资本增量的绝对值,那么剩余价值率表现的则是资本剥削的程度。
剩余价值与剩余价值率
预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生出的剩余价值,首先表现为产品价值超过它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总和而形成的余额。
资本C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购买生产资料而支出的货币额c,另一部分是为购买劳动力而支出的货币额v;c代表转化为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v代表转化为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最初C=c+v,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商品,它的价值=
c+v+m(m剩余价值),C就变为C‘。因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所以,产品价值超过它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增殖额,或等于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即可变资本价值增殖的比率,显然由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比率来决定,即用m/v来表示。可变资本的这种相对的价值增殖或剩余价值的相对量,称为剩余价值率。
工人的劳动时间可分为两段:一段是必要劳动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的价值,即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另一段时间是剩余劳动时间。这是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形成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之比又等于剩余价值和必要劳动之比,或者说,剩余价值率m/v=剩余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
剩余价值量的三个规律
在劳动力价值不变的前提下,剩余价值量的决定有以下三个规律。
第一规律:工人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预付的可变资本量乘以剩余价值率,或者说等于单个劳动力的价值乘以该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再乘以被剥削的劳动力的数目的总量。
第二规律:平均工作日(它天然总是小于24小时)的绝对界限,就是可变资本的减少可以由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界限。
第三规律:如果剩余价值率或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已定,劳动力价值或必要劳动时间量已定,那么可变资本越大,所生产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也就越大。
4 工作日与剩余价值:资本家与工人的权利斗争
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和,工人生产他的劳动力的补偿价值和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之和,构成他的劳动时间的绝对量——工作日。
工作日的界限
工作日不是一个不变量,而是一个可变量。它的一部分是由不断再生产工人本身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但是它的总长度随着剩余劳动的长度或持续时间而变化。因此,工作日是可以确定的,但是它本身是不定的。
另一方面,工作日虽然是可变的量,但它只能在一定的界限内变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必要劳烦始终只能是工人工作日的一部分,工作日绝不会缩短到这个最低限度。可是工作日还有一个最高界限。这个最高界限取决于两点;第一,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人在一个24小时的自然日内只能支出一定量的生命力。第二,除了这种纯粹身体的界限之外,工作日的延长还有社会道德的界限。
对剩余劳动的贪欲
但是,资本由于无限度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极限。它侵占个体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需要的时间。它掠夺工人呼吸新鲜空气和接触阳光所需要的时间。它克扣吃饭时间,尽量把吃饭时间并入生产过程。资本是不管劳动力的寿命长短的。它唯一关心的是在一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使用劳动力。
工人和资本家的斗争: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
资本家要坚持他作为买者的权利,他尽量延长工作日。可是另一方面,工人也要坚持他作为卖者的权利,他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一定的正常量内。于是这里出现了权利同权利相抗争,而这两种权利都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过程表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这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从法律和事实上缩短工作日,并不是资本家发慈悲,而是工人阶段和资产阶段长期斗争和生产力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