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哗然才撕开那块遮天黑布的口,可是好像又让人看不到很多的希望。然后扯出更多女孩心口的黑布,他们再次疼痛!看着微博上,陆陆续续发出来的那些被伤害的“姐姐来了”,发声也好,倾述也好,却让人无比心痛。坏人永远有,可是那些好人呢?
一个姐姐说,长大以后她才知道小时候经历过的叫猥亵,那时候没人相信一个五六岁的小孩说的话,即使细节已模糊,直到现在依然记得。
一个姐姐说,她把她的遭遇勇敢发在朋友圈里,只是想告诉亲人,身边有个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可是家人却说,我不敢知道是谁。你删了吧!
这些亲人是怎么了?不是爱我们的吗?怎么就屈服于面子,世俗眼光,表面的和谐?
事件中又温暖又痛心的点,姐姐们有什么错,错的是那些禽兽不如!不是你们不勇敢,也不怪你们胆怯,是你们还有想保护的人,包括你们自己!
“我原谅了他,因为这样我才能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下去。 ”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如是说。而李星星(化名)也是这样的善良,虽被伤害,却心善他人。但是记得《狂人日记》里——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鲁迅说的话在现在看来,依旧是鲜血淋漓 。而如今难道是不用“仁义道德”而用“知法懂法”来规避法律的责任肆意戕害少女吗?
李星星(化名)被这么伤害还敢站出来,还有勇气去发声,为什么社会还要去包容这种坏人,最害怕明知有罪还让他钻了法律的。愿还女孩一个公道,虽然站在公道的天平去被称已经是失去公道了。但这是该还给她的,一分不能退让!还她一个公道,不是因为热搜因为舆论而哗然一时,最后不了了之!14岁的女孩本应满是对生活的热爱和期待,却深陷人性世界的背面的污秽和肮脏,自尊和自爱都被吞噬,谁能保护她,她,她……呢!甚至保护他,他,他……呢!
思考三个问题——
1,孩子的母亲,你监护人的身份何在!!!不是一次,而是长达三年!
2,烟台警察,你维护正义的职责何在!!!报案未果,需追究背后的权钱利益!
3,这件事最后如何了断!!!是否会石沉大海,是否会消失匿迹!
中国法律,请让我们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普通的我们,好无力,却愿意仅凭小小的力量发声,因为“永远不知道蝴蝶效应在哪一步起作用,但不扇动翅膀一定没用”!
女孩,请你好好的,雾霾不是你的问题,感谢你,你敢于发声,你敢于抗争,你敢于站出来,愿你安好,再也不在雾霾之下,星光虽小,但是我们同在。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百年前鲁迅先生如是说。但我希望你能迎来炬火,不只是自己是那点光。无数发声,汇成火炬,燃给你光明,也给我们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