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选任全过程监督中 着力推进选人用人工作
针对选人用人监督精准落实有偏差问题,我们要始终在抓好任免过程监督上下实功,确保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政策制度不偏向、不走样。
一是把好“事前审核”前提条件。坚持强化任前监督前移审核关口,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采取任前事项报告、加强内审联动、提级审核把关等方式,防止出现违规用人行为切实把违规苗头消除在前。
二是把好“事中监管”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认真执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坚决把酝酿贯穿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全过程,通过固化选任程序,实行即时监督、全程签字、痕迹管理,让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可追责。
三是把好“事后跟踪”特殊节点。深化干部履职监督上见实效,紧盯干部履职用权日常监督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一报告两评议”、选人用人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跟踪问效管控力度,持续改进规范“用人导向”、整治纠正“违规用人”等问题,切实解决“重提拔、轻监督”问题。(刘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