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
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何等为十?身三、口四、意三。
身三者:杀、盗、淫。
口四者: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意三者:嫉、恚、痴。
如是十事,不顺圣道,名十恶行。是恶若止,名十善行耳。
心解:
佛陀说:剃除须发而成为沙门行者。接受佛教的各种修持法门,还要摈弃世间的物资钱财,通过乞讨(化缘)满足当下所需。中午吃一顿饭,晚上在树下住一宿,谨慎不要再有过多的欲求啊。(此处可作“吃的刚刚好,起居不至于使身体有劳损”去理解。)如果喜欢各种美食(爱)或者贪图享受使身体懈怠(欲),是会使人的真我佛性遮蔽,人也变得蠢笨了。
佛陀说:众生以十种事为善,同时也以十种事为恶。是哪十种呢?这是从身三种、口四种、意三种来说的。
身三种是指杀生、偷盗、邪淫。
口四种是离间语(搬弄是非)、恶语咒骂、妄语欺诳、染心而发之绮语(巧舌如簧)。
意三者是嫉(悭鄙贪欲,不耐他荣)、恚(暴戾残忍、怀忿结怒)、痴(诸事不知)。
这样的十样事,不符合神圣的修持之道,称为“十恶行”。这十恶行若能知而止,止而不行,就称为“十善行”了。
深度解读:
佛教的“去十恶,修十善”是佛陀给出的一个方法论,和剃度化缘一样,若要如何,全凭自己,那个监督评判你的,也是你自己。
《圣经》记载的上帝借由以色列的先知和众部族首领摩西向以色列民族颁布的十条规定,即《摩西十诫》也有相同的方法论,只是这里监督评判者成为上帝,耶稣、教廷等。
这十诫是:
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痴)
第二诫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不绮语)
第三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不妄语)
第四诫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不恚)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不恶口)
第六诫 不可杀人。(不杀)
第七诫 不可奸淫。(不淫)
第八诫 不可偷盗。(不盗)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两舌)
第十诫 不可贪邻居的房屋;也不可贪邻居的妻子、仆婢、牛驴,和他一切所有的。(不嫉)
关于佛教的“十善行”和圣经里的“十诫”都是圣道,讲的都是一样的道理,只是出发点不同,一个是导师,一个是教练,其发心俱是好的。
——尼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