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之死成了现在众说纷纭的话题,我认为从案件本身来讲,刘鑫应该为江歌的死承担责任,因为江歌确实是在调解刘鑫与其男朋友的矛盾中被杀害。但是令人寒心的是,刘鑫对江歌的死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她逃避责任以及对江歌家人的冷漠无情的做法,无疑是对他们的二次伤害,这是道德缺失的表现,网友们对刘鑫的谴责不无道理。
但是网友们的做法也是不恰当的,出于正义之心的驱使,人们在网络上对刘鑫及凶手大肆人肉,甚至出现了认错人的情况,这不仅给刘鑫及其家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对案件的进展毫无帮助,这样看来网友们的做法其实是一种网络暴力,出于正义的初心,每个人都对刘鑫施加一点恶,从而证明自己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却没有想到这一点恶汇集起来的力量便可能成为把一个人逼向绝路的一股涌流。
我认为网络舆论虽然起到了凝聚社会共识的作用,但是绝不能代替法律成为衡量正义对错的唯一尺码,人们看到的未必就是真相,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即便法律体系多么完备,还是会有冤假错案的发生,何况仅仅是个人的主观意见。由于每个人受各种主观因素的影响,对正义对错的评判标准也有所不同,苏格拉底便是舆论评判的牺牲品。想想如果以后所有的案件都要“网络宣判”,那法律的意义又从何谈起?
我认为,对于网络舆论我们应该参与,但是对于网络暴力我们也必须抵制,谣言止于智者,在真相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妄言,更不应该作出像人肉诅咒谩骂等偏激的举动,同时应该对我国的法律充满信心,相信法律会裁决恶人,给人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