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给我最深的印象是陈信文这个角色,以及他特别强大的心里。演绎得真实自然,甚至让我佩服。
具体作案的五个人被抓了,危险来临,陈信文没有慌张,冷静的告诉堂弟,一起逃走。
逃亡到云南某僻远山里石场做苦力,心里一直在盘算着出路。瞄上了友善的没有丝毫防备心的工友莫志强,莫孤身一人的身份正好借用。陈趁其不备,从背后搬起石头砸向莫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陈信文自此人间蒸发,以莫志强的身份回到莫的老家,并娶妻生子。
不得不说,陈信文有过人之处。有组织能力,号召力,大家称呼“文爷”,这一点跟他包工头的人生经验有关。没有这个能力,怎能召集其他五人实施作案。同时,说明他有一定头脑。这件惊天抢劫杀人案就是他策划的,虽然他没有亲自上场。
有一定个人魅力,相貌堂堂,戴着眼镜,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这一点表现在异地娶妻上。据影片了解,陈信文以贴磁砖的技能找到工作,并取得店主杨芳的信任与好感。
据陈信文父亲所说,儿子有文化,自尊心强。如果不走上这条斜路,比很多人都要强。
陈信文当初策划抢劫,就是为了想把归龙大桥修建起来。可是,这里有矛盾。既然想不失信于群众,想赢得乡亲父老的尊敬,想出人头地,衣锦还乡,想让人刮目相看,为何把政府拨的修桥资金给整没了呢?是挥霍,贪污,还是挪作他用?这一点没有交代。行为与内心自尊出现矛盾。
其二,既然是有文化,素养不低,理应考虑抢劫的后果。如何善后,难道没有考虑吗?抢劫不算本事,抢到钱并把它花出去,不被发现抓获,才是本事。
陈信文的动机够,这一点可以成立。他想,幕后指挥,就算事发,也可推脱干系。然而,事实没这么便宜。如果不是王守月的发现,或许陈信文一直活成了莫志强。真的是多了一个王守月吗?非也。而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虽然影片表现出陈信文强大的心理素质,但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也不得而知。既然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就应该尽量还原事件的真实。
再有,实施抢劫的五人,也没有交代动机。要让行为有足够的理由使观众可信。
譬如储蓄银行枪支弹药的管理人员,按说是十分可信可靠的,他为何要这样做?还有司机。
这一点我也没看出来。那么,只有一个答案,就是单纯的为了钱。想发财想疯了。
可要知道,抢劫杀人,罪可不轻,是要偿命的,而不是凭一时之气。
有理由相信他们考虑到后果。可是,事发后,被公安盯上了,还在卡拉OK里寻欢作乐。轻而易举被抓获,这岂不是儿戏?如此笨贼,不是叫人轻笑么。
而在选择片前,我想象中的情节并不是这样。而是充满冒险,赌博,刺激,勇敢,较量,智慧。譬如,在警察到来之前(这个时间是不难测算好的),设置为五分钟,那么,从开始抢劫到结束到逃跑,一定是在五分钟内完成。并且有预案措施,譬如发生意外怎么应对。逃跑的路线,目的地,途径,方法等等。前后因果,必须考虑清楚,细致入微。并且,利用银行及警察等方面的软肋,做到比对手更厉害,棋高一着,才能保证万无一失。还得做到一点,不杀人,不一味蛮干。能这样,才算是真聪明。
所以说,号称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大的武装劫钞案,如此粗劣拙作,就显得太不够“专业”了。这就是找死,活得不耐烦。
除此之外,就影片本身来说也还不错。
影片不以激烈吸引人,表现为冷静的战斗。王守月与陈信文双方,可以说,王守月心里占了上风。而正义,罪恶感,让陈信文失去了主动。
另一点,杨芳,陈信文——杀人犯的妻子,就片中来说,很漂亮,在结婚时,灿烂的笑容让我心里一亮。后来,我相信她已经知道了陈信文的真面目,可她不是选择远离陈信文,而是计划一起逃走,甘愿与这个男人厮守一辈子。
因此可以相信,即使陈信文是个凶残的杀人犯,但总不至于伤害妻子杨芳。也就是说,再凶残的人,也有善的一面。这充分说明人性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