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救助了一位精神不正常的老年男子,发现时,一个人在曾经的劳改农场脱光了衣服奔跑,把他控制住送回住处,才知道,这人上世纪八十年代曾经是个罪犯,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便只好被监狱收留,成为了这个农场的职工,像这样的人物在那个年代还有不少,说他们无家可归,大多只是因为犯了罪太过丢人,家里不愿收留才无家可归的。
这人看似孤苦伶仃,无儿无女无老婆,甚至也从来没有亲属前来打探过,自打他出狱过后,几乎就在这偏僻的农场过活,一过就是几十年。过到如今,岁月不饶人,进入了人最怕的那个阶段,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阶段。据他情况差不多的邻居介绍,近些日子,他吃东西都成了问题,不能生火,几乎都是生食,管他茄子辣椒,洗洗直接就吃了。关照好邻居照料一下,又联系了他的工作单位,也就是曾经劳改农场,农场也确实有人负责这些人的生老病死,表示要尽到单位的责任。
但可怜之人毕竟也有可恨之处,这些曾经的罪犯,也是后来的职工,并不是些什么良善之辈,他们本来文化水平不高,社会交往也一直局限在一个另类的环境里,而且在与单位交往了这么多年的过程中,又练就了一身撒泼打滚的本领,临到老了,这本领愈发的炉火纯青起来,所以这些人也就成了单位不小的负担,这负担不是经济上的负担,而是压在所有正常的管理人员心理上的负担。而对于我们,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有些事,很难分出个是非对错,也并不是单纯依靠点慈悲心理就可以解决得完美无缺。
又过了两天,再次接到求助,路边有人昏倒,到现场一看,一人赤裸着上身躺在路边,已经死亡,而死者正是那个精神不正常的老人。排除了他杀嫌疑后,便送到了殡仪馆,然后再次联系农场的那位同志,通知他们去办理后事。谁知一查档案才知道,这人居然是苏州本地人,社会关系里还记录着一些近亲属的姓名。而这些亲属们,似乎从来没有探望过这么一个人,似乎他就这样被遗忘在繁华世界的一个偏僻角落,从来没在别人的心里活过一样。而按照我们的经验,这种情况下如果死者的家属不愿来后事就难处理了。虽然死者早已不花钱,已经积攒了为数不少的存款,而且工作单位也会拿出足够的丧葬费用,但是有些事情并不是只要有钱可以解决的,如果那些亲属都不出面,那么谁也无权做出火化决定,以往已经有过许多这样的例子了。
谁知试着联系了一下家属,第二天竟然来了那么七八个人,其中有死者的兄弟姐妹,那些年纪实在大了来不了的,也会派了子女过来,总之每家都有代表,事情很顺利,不到两个小时,火化证明都开好了,而在聊天过程中得知,在老家,死者名下还有处宅基地,多年来死者一直没有签字同意拆迁。恶意的猜测,多亏了那处宅基地,这件事才能顺利的办结,当然也多亏了那处宅基地,死者才能入土为安。死者过了大半生孤苦伶仃的生活,死后也总算能有人在灵前真真假假的哭两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