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爱聊写作的简书海外党群里,曾经有一次大家聊到小说的留白。讨论到底在小说的写作中,把话说到什么程度是一个合适的程度。结论是,把话说尽肯定是不好的,那是把读者当傻子了,是写作大忌(吐个槽,刚看了侮辱智商的2002电影版《基督山伯爵》,就是一部拿观众当傻子的烂片)。但如果该交待的细节不说,该给的线索没给,只怕读者又会一头雾水,以为作者是个傻子。
所以,这个分寸好难的。
读剧本《推销员之死》,很短的剧本,但处处是留白。作家留下的一条条线索,既鼓励你发挥自己的人生经验去理解,又不会让你过于天马行空,不着边际。每条线索都自洽而有逻辑,却又留下足够的想象的余地。作家没拿读者当傻子,读者更是要佩服作家的睿智。(参见此前所写的两篇短文:关于写作|推销员威利在院里撒下的种子 和《推销员之死》:一本不过时的家教手册)
最近一期的《Time》有几篇文章讲基因编辑、子宫移植、不孕症,其中有这样一篇文章:
一位54岁的女士,父母都是东欧人。这位女士的先生有一天兴起买了DNA测试套装,给她也定了一套。几个月后,她收到结果报告:她只有一半东欧基因,系统识别另一个她从没听说过名字的人是她的堂兄弟。原来,她的父亲有不孕症,而治疗方法很搞笑,是把健康男子捐献的活跃的小蝌蚪和她父亲半死不活的小蝌蚪混在一起,理由是:“万一最终是她亲爹的小蝌蚪获胜了呢”。这种治疗方法叫做懵式人工授精(Confused Artificial Insemination)。这位女士出生后全家人对此只字不提,直到这个DNA套装泄了密。到此,这位女士也才反应过来,为啥她自己的儿子能得上没有家族病史的遗传病——病必然是来自那位不知名的捐精者。
这件事触动我的灵感,网上八卦DNA套装惹出来的家庭纠纷着实不少,花样也蛮多的,坦率地说,这位女士的经历还不是最坏的。于是构思了《一份意外的报告》这篇小短篇。
然而在写作过程中,最大的纠结还是怎么讲故事才能不把读者当傻子。
最初的构思是完全重用这个故事,只把国籍、背景资料什么的改得亲(中国人)民一些,把人工授精放在最后抖一个包袱,但接下来觉得这么写有点儿把读者当十成傻了。
又想,要不把包袱变成母亲出轨?刺激是刺激了,但立马感觉要变成小黄段子。
再然后,决定不去揭秘为好,让读者自己决定到底是人工授精啊还是劈腿出轨还是别的什么可能。然而,如果直接表达多种可能,还是拿读者当傻子,如果用暗示表达,难度很大,起码我自己没有写好的把握,很可能把读者搞糊涂,让读者觉得我是个傻子。
进一步想,如果只是把问题聚焦在孩子是从哪儿来的,其实本身就是个挺傻的话题。
做了几番尝试,最后写成现在的样子。主角是马上成年的大男孩,吉姆。家里有常见的家庭矛盾,母亲强势而顾小家,父亲则努力想兼顾小家和大家,吉姆与父亲关系亲密,但不知什么原因母亲并不喜欢他。那么,在这种人设下,如果吉姆无意中发现父亲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会怎么样?
他应该去问父亲吗?
他应该去问母亲吗?
他应该把这个秘密埋在心里独自承受吗?
坦白地讲,如果我面临吉姆同样的情况,我自己也不知所措。顾虑太多,投鼠忌器。亲情与血缘之间若有矛盾,往往很难抉择。
那么这样一个故事,是不是可以算得上不把读者当傻子呢?
海外党群里有好些非常有启发性的讨论,比如叙述与描写,比如故事的”事“与小说的”说“,需要慢慢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