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二的时候,从同学那借来上下册两本像砖块那么厚的《飘》。放在书包里,藏着掖着带回家。趁父母不注意,往枕头下一放。等到夜深人静,自己做好功课,父母也已休息。小心谨慎地把插销栓上,才拿出书来,看得精精有味,如痴如醉。往往父母一觉醒来,看我房间的灯还亮着,还以为我仍在挑灯夜学,敲门提醒,我才急忙从中抽离,做贼心虚猛地弹跳起来,“叭叭”把灯关上,黑暗中还慢慢回味书中的情节,要好大一会后才进入梦乡。
那时候初生牛犊,精力旺盛。第二天仍按时早起去上学。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也把这两本大部头看完了。那时候我看小说,几乎都是囫囵吞枣,只注重故事情节,并不在意写作的文笔和结构。这部《飘》,我却反复看了不下三遍,泪水就像林黛玉葬花时那般,自然而然洒下来。为文中的男主对女主的深情,女主为了生存,浑然不觉。直到最后,痛失爱女,男主白瑞德绝望离开,女主赫思嘉才幡然醒悟,然而为时已晚。
万万没想到的是,青春年少时看的这部书,在我婚后,会成为激励我向贫困和自身抗争的活教材。少女纯真的情感让我扑向爱情,我只注重了感情的纯洁,完全忽略了之外的物质。原本爱情就应该是超越一切现实的精神依托,说不清也道不明。婚姻却是现实而又实际的。贫贱夫妻百事哀,当生活由精神层面转入物质的现实,我们面对的不仅仅是经济的重压,更是身体力行的面面俱到和琐碎。那时候的自己,是被父母宠溺得两手不沾阳春水,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城市女孩。猛地来到这人地两生,环境物质差距都明显呈现巨大落差的农村,不适应,心存男女平等诸多幻想的浪漫爱情和婚姻生活中的男女平等的念想,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两地地域文化风俗,人文习惯的碰撞,难免让我的骄奢之气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抗争,争吵,甚至背道而驰后,仍无法挣脱婚姻的束缚,正像钱钟书写的那样:“城外的想进来,城内的想出去。”我想大多数人都会经历婚姻之初的不适应的阵痛。最终,还是爱情站出来拯救了婚姻,因为爱,可以牺牲自己,改变自己。如何来平衡那颗多少有些失落的心绪?
某一天,突然灵光闪现,高中时看的这部书中的主人公赫思嘉叠加在了我的身上。书中的故事情节和片断一个个格外清晰地出现在了我的大脑中,我相信在冥冥之中,当年的我无比狂热地看了几遍的这本书,已深深地印在了我记忆的深处,尘封在我的潜意识中,就等着若干年后,我可以拿来做一个参照,借用她身上具有的所有坚韧品质和对家庭的责任感,指引我度过那段心理落差期,平安度过由女孩过渡到成熟女性的成长时期。
赫思嘉,一个庄园主家庭的大小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天思虑的是如何获得整个郡男骑士的青睐。美国南北战争的突然暴发,家园尽毁,母亡父痴。一家人存亡的重担和责任全都落到了赫思嘉的身上。她的存亡就是家族的存亡,她不得不放下所有的自尊,所有的架子,所有的矜持,所有身段。挑起家庭的重任,变换角色,事无巨细,粗活细活,甚至为了一点填饱肚皮的吃食,曲尊降贵地放下身段,像一个地道的黑人女佣般亲力亲为地在田地中劳作,隐藏起自己真实高傲的个性,讨好和恭维和自己存在不同观点的人。人的可塑性和百变性显现出来,顶着虚伪的面具,偷偷保持着自己个性的思嘉,在她身上优点和缺点共存。把一个有血有肉,真实的爱慕虚荣的思嘉刻画得栩栩如生,仿佛她就生活在我的身边,是我的一个朋友那样。正因为她的不完美,敢于承认自己身上从小被打下的资产阶级爱慕虚荣的家庭烙印,我对她的勇敢和真实产生了深深的认同感。人活着就该是这样有血有肉,有优点也少不了缺点,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我那时的处境多少与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农村,劳力是主要的能力,而什么文化教养,犹如花架子中看不中用。我需要培养的是吃苦耐劳的精神,用力做事,做饭洗衣带娃,不叫苦不喊累,朝起暮息;至于那些读书看报,变成是花架子的把式,又不读书又不考学的,还费钱伤时吃力不讨好,更创造不了经济价值。我要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来,就得彻底改头换面,任别人用怜悯同情的目光点击我。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关门闭户,躲在自己的那一片小天地中,读几页散章,添几笔哀怨。生怕自己的这点小心思被人发现,拿出来取笑。拿出和思嘉一样的坚韧和不屈,把劳动当堡垒,一个个攻克掉。战争结束了,思嘉悔悟了。女儿长大了,生活变好了,我也可以追求我想要追求的生活方式和做回原来自己想做的那个我了。我们一样失去了很多东西,同时也沉淀积累了很多东西。有过失落,有过报恨,唯一不变的是对生活的热情和热爱。
“我走到了今天,结局无论是好是坏,明天的太阳依然会照常升起,解决不了的问题就留给明天吧。明天将是新的一天的开始,我总会想到办法渡过去的。现在我只须闭上眼晴,享受此刻的安逸。”这是《飘》中思嘉用得最多的对付解决不了的难题时的态度,也是我逃避难题的法宝。正因为这本书,我才能以从容的态度度过那段对我来说艰苦的岁月,感谢《飘》带给我的启示,感谢思嘉带我走出人生的低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