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给自己定下了每天写出五百字的小目标,时至今日,又觉泄气。不为别的,就是脑子里始终凝聚不出要写的东西。记得好像有个作家说过,如果写不出来,那就尽管以“我今天写出不东西”来开头好了。所以,今天的文章就这么开始了。
憋词儿的时间里我想到了大学时代的好朋友。工作原因,分隔两地,不过好在还有联系。我是敬佩他的,精神上。对他的兴趣,始于他谈及自己兴趣爱好时的一个比喻。原话略过粗鄙,所以还是以稍委婉的方式转述一下:
他是玩大提琴的。他说,弹大提琴时,彷如有女人共赴巫山之感。
因为这个比喻,我给他的琴起了外号,叫做“贵妃”。好奇心驱使,我也试图拉奏贵妃,但最终败兴而归。毕竟拉大提琴绝对不是简单的事情。首先是左手要准确按住琴弦,所以拉琴人的手指肚基本是要长茧子的;再者,右手要持稳弓子,以和琴弦垂直的角度进行拉奏,否则根本拉不出正确的音符。此外,还要把琴牢牢倚在身上,这一来需要点角度,二来需要耐性,毕竟用身体承受琴身嗡嗡作响绝非令人心生愉悦之事。不用问,以上这些我都是做不到的。
所以我尝试拉奏贵妃的努力,近乎于和她贴身搏斗。朋友在身边看着,笑得前仰后合。
于是我在大汗淋漓之后终于明白:想维持一个有点技术含量的爱好绝非容易事。你得有兴趣,你更得有决心和耐心,缺一不可。老茧可不是一天能长出来的。某种意义上,那是他与贵妃爱情长跑的印记吧。
也不知道工作了以后他还有没有时间翻贵妃的牌子?看着他在微信朋友圈里抱怨成天加班,不由得有点担心贵妃要独守空房了。
不过应该不会太长久。我仍然记得他曾经讲过的话:每个人生活中总要有一点与功利无关、与别人不同、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如果没有了那种东西,就仿佛是丢掉了自己。
说得太对了。也许因为同样的原因,这么多年之后我又重新拿起了笔。拿起笔,一直一直地写下去,尽管这件事情的开头,并不是那么的容易。
贵妃喊我去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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