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矫枉过正”哪来的“拨乱反正”?
2017.11.20
期中考试前,我对学生们提出了一项过分的要求:考试作文必须引用名言,而且最好是《论语》中的话。我知道这是项荒唐的决定,因为“言为心声”,词要为“达意”服务,怎么能用机械教条的要求对写作进行限制呢?但“荒唐”也就荒唐了,如果不这样做,不少学生只图能写完,不求出光彩;只讲大白话,不会显文采;只在写积累,不求能运用。或许只有逼着他们先用起来,才能一步步学会合理运用吧!
我们做人做事能秉持中庸,做到恰到好处极为重要,“欠缺”及“过分”都不值提倡。可是事情往往不尽如人意,理想状态世间能有几何,往往是稍有偏差就可能失去分寸。“不做事”通常不会犯错,“做事的”反倒容易受人非议。可事实摆在眼前,一成不变只能是坐以待毙,与其瞪眼等死,不如先做起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哪怕是“矫枉过正”也要先行“矫正”,慢慢用力,品着力道,最后达到“拨乱反正”。僵局不破,我想先搅乱学生写作的陈腐套路,再谋求突破,寻找契机,重入正轨。这次考试作文虽说是“矫枉过正”,但也起到引导风向,改变行为的稍许作用。
强迫执行只是开始,形成习惯才是最终目的。正如钢琴家们,在练琴初期往往出于外力逼迫,打骂皆受,待掌握基本技能后才开始享受其中。教学生写作文我既不能打,又不能骂,提点具体的要求总可以吧?
无奈啊,教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