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善除恶,绝不能“和稀泥”。
好人还会有好报吗?这个问题,如今困扰着无数国人。
执法部门必须杜绝和稀泥的做法,守好法治的底线!
昨天刷微博看到了一条名为“树太好爬索赔60万元”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点开新闻真的是让人惊奇:
广州六旬老人吴某在景区游玩上树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致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吴某亲属认为景区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景区索赔60多万元。
更奇葩的是法院的判决:
广州花都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应当料到危险性,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组人;被告景区未告知危险,承担5%的责任,赔偿45000元。
说实话,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让我的内心无比凌乱。
首先,你偷我的东西摔死了,我没找你要我的果子和树就不错了,你还能成功勒索我一笔钱?那下次如果有人在景区排队中暑或猝死的话,是告景区没有通知带遮阳伞,还是告后羿没把太阳全射了?!
其次,景区怎么告知危险?是给每个游客配备一个保安,还是在景区所有有可能发生意外的地方,都立一个警示牌?
在树下立一个警示牌:树木易折,请勿攀爬!
树旁边小栅栏立一个警示牌:栅栏有角,注意安全!
栅栏旁的小路上立个警示牌:小路非一马平川,谨防崴脚!
对了,每个荔枝上也必须贴一个警示标签:内有果核,小心噎死!
如果这样做的话,还有人愿意去景区玩吗?更何况,就算景区安全防护十分到位,应急处置十分妥当,就能避免这样的悲剧了吗?
答案是:或许有帮助,但永远也杜绝不了悲剧发生。
因为再密集的警示提醒,再周到的安防措施,再专业的医护人员,也救不了一个不守规矩的人。
而法院和稀泥式的判决,无意更助长了“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股社会歪风!
我死我有理
还记得“电梯劝烟猝死案”吗?
半年前,河南杨先生,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后来,老人家属把他告上法院,索赔40万巨款。
一审时,法院酌定杨先生赔偿1.5万,引发社会喧哗。更可笑的是,家属还不服,继续上告,结果,二审判决出来了:劝烟者无责,不用赔钱。
二审判决一出,简直大快人心!
电梯内禁止吸烟,几个大字没看见吗?
好人在维护社会秩序,破坏规矩的人却振振有词的谈什么“尊严”。
当他因自己尊严而猝死后,家属居然有脸把好人告法院,还恬不知耻的说: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他?
呵呵,凭什么?
就凭你们这群:
“我老我有理”
“我弱我有理”
“我死我有理”
“伪道德婊”
正在祸害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
谋杀道德!好人没好报
法律和道德,是维持中国长久治安的两大工具。当法律存在死角时,道德就成了人与人之间唯一信任的纽带。
然而,中国正有一群人打着“道德”的旗帜,去牟利、去祸害社会!
打开一个产业的彭宇案
还记得彭宇案吗?
当然,彭宇案的重点不在于审判结果,而在于此事后续的影响。
用某位网友的话来说,彭宇案是中国道德滑坡的里程碑事件之一,它开启了中国老年群体最为畸形的产业:碰瓷业。
碰瓷业下的现状:畏扶如虎,人人自危!
去年12月,江西上饶某中学三位学生,在放学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他们赶紧上前扶起。
结果老太太竟要对他们说要10万元住院,还路过的两名大学生帮忙查看监控,才化解了纠纷。
然而,好学生虽然受到了表扬,但坏人除了批评,未伤丝毫。
某位网友做过一个统计,截止2017年10月,在149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例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
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32例,诬陷扶人者84例。
在上述84起被扶者恩将仇报的案例中,仅有1例受到了扣留的处罚,但因违法人员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
这就是彭宇案的遗毒,一些坏人利用人们的道德去故意碰瓷讹诈。如果成功了,将拥有一大笔财富;如果失败了,顶多只是受到批评。
因此,彭宇案之后,碰瓷安检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有人说的好:40多年的学雷锋教育,1个彭宇案打回解放前。
再不整治,中国道德就崩盘了
其实,不论是彭宇案还是电梯劝烟案,重点不是好人没好报,而是这些事件所产生的余毒:中国人被迫变冷漠、中国5000年建立的道德体系断崖式滑坡。
去年河南驻马店一位姑娘在马路上被撞,出租车造事逃逸。
姑娘就这样横躺在冰冷的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路人都视而不见。
一位妈妈搂着吓坏的孩子赶紧离开了,旁边骑着自行车的学生看了一直接走开。
最终,一辆快速而来的汽车再次从她身上碾过,夺走了她的生命!
视频传到网上,有人感叹世态炎凉、有人大骂中国冷血无情。
的确,他们说的是事实,但很少有人明明知道却不敢正视背后的原因。
在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在多少人被讹到倾家荡产时,在一起起碰瓷案无疾而终后,似乎就在一夜之间,所有教育风向都变了。
所有父母都教育孩子不要扶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所有老师都教育学生不要轻易做好事,因为你十有八九会被讹;多少家长连夜给孩子打电话,带着哭腔央求孩子,别瞎逞能;多少老师老师在课上痛心疾首:我本是要传道育人的,但是我不得不昧着良心劝解你们要学着保护自己,不是自己的事情不要去做。
毫不夸张的说,在一起起“好人没好报反而受惩罚”的事例下,中国公共社会道德倒退何止五百年。
再不整治,道德危矣、社会危矣、民族危矣!
2018年,中国重塑道德元年
今年,2018年,注定是中国道德史上最重要的一年。
借“电梯电梯劝烟猝死案”,从中央到地方,一股重塑社会道德、鼓励人民发扬公共精神的风气正形成风暴,席卷全国。
1月23日,继郑州中院驳回田家二审诉求之后、否定一审杨先生赔偿15000元之后,《人民日报》撰文“劝阻应得到法律鼓励”以正视听。
南京彭宇案后引发了全中国关于扶不扶的讨论,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出面证实老太太确实是彭宇所撞,因为害怕赔偿高谎称冤枉,只是法官一句不当的话才推向了媒体热议,但公众对此并不买账,很少人去关注真相,所以彭案的遗毒仍然影响至今。
下面是彭宇案判决原文,这种“如果式”判决可谓流毒甚远:
法院是一个公正公平的地方,不是商务谈判会所。彭宇案的道德影响让中国大陆的道德倒退了50年。彭宇案后中国人再也不敢扶老人了,不知道多少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被视而不见,最终无辜死难,当初对南京老太太的同情心这种小善,最终演变成了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大恶。
守法守规矩的有错,不守规矩的没错,这就是大恶,南京彭宇案只不过使中国道德倒退了50年,如果这个赔偿判决没有纠正,中国的社会道德将被法制拖向无底的深渊!
法治是社会运行的底线规矩,绝不能用“和稀泥”的方式将其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