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喜欢看港片,那种打打杀杀的场面,觉得我像个捡来的野孩子。
也喜欢穿有点港风的复古的花衬衫,涂个正红色口红,戴个墨镜随便一拍就是酷酷的大片。
想必那个地方一定有超级多的帅哥哥。
越来越喜欢一面涂鸦的墙壁,跪着也好,背对也好,总之随意慵懒拍照更好看。
可是,我们五一组团去了澳门,我也不觉得它和香港有什么区别,窄窄的闹市,很多茶餐厅,满大街奢侈品,随处可见的赌场。走在大街上,总会有种分分钟干一架的感觉。
喜滋滋的住了个五星酒店,喜来登。这里,每个酒店都是金碧辉煌的,而且都是相互通着的,地下就是赌场。好奇的进去看了下,桌上扔了六张纸币,我惊讶的说:妈呀,这一把600就没了啊。旁边悠悠的传来一句:那是六千。
反正我不敢多说话,生怕出来个人把我们丢出去打一顿,片子里不都那么演。
我觉得可能林峰啊,郑嘉颖啊,黄宗泽啊,都来过这地方拍片子吧,就好开心。
最要命的是这里的吃的,河粉68一份,加点肉的就88,鲜榨果汁50一杯,就是一听可乐也要30几,买了个火鸡面35。
喜欢归喜欢,只是不能待太久。
比起台湾的小清新,这里是奢华的。
去台湾,你可能就想化个淡妆,穿了碎花小裙裙,搭一双白帆布,笑的甜甜的和你爱的人走在海边。
而在这里,你可能就想化个浓妆,踩个高跟,再带个墨镜,一脸爱谁谁,才能匹配那份纸醉金迷,这是一个不接受任“讨好”的城市。
不管是那种,我都喜欢,可盐可甜。笑起来傻傻的人,不笑也是臭脸一张。
澳门有个地方叫大三巴。
第一次听觉得怎么有这么奇特的名字。我等肤浅的人也懒得考究名字的缘由。还是说说这里的牛杂和鱼蛋吧,Q弹有嚼劲儿,真的超级超级好吃,咖喱味道特别浓郁,而且好实惠,也不枉拍排队排到有人想插队。我们站在路边吸溜吸溜的吃完了两份,边吃边感叹:好吃好吃。
还有官也街的蛋挞,猪扒包和水蟹粥,整整一个蟹泡在粥里,喝起来鲜鲜的,我们把盆底刮了个干净,确切点说是我。
之前很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旅游,后来聪宝跟我约了一次额济纳旗,那种整个人被丢在大自然的感觉特别好。决定以后经常出去玩儿吧,涨涨见识,井底之蛙没有快乐。
你说自己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相比多渺小呀,你纠结的一切事情与漫长的岁月相比多琐碎呀。
也算一个人走了很多地方了,苏州,杭州,丽江,台湾。一个人出去玩儿其实很辛苦的,一个陌生的地方,拖着重重的行李,看着导航,找吃的找喝的,迷路太正常了,还免不了被宰。
回过头想想,不论是去丽江飞机晚点两点才到,我约了个车送我去酒店,漆黑的路没有人。我没觉得害怕,朋友提点下,才觉得后怕。
还是去台湾差点错过末班车,还好遇到原著居民留我吃饭,帮我挡车,或者是拖着行李又热肚子又疼又找不到路的难耐。
都是一种历练。
独自旅游,本身就是一场修行。好的坏的,都被订成一本专属于自己的纪念册,没有起止日期,偶尔翻开,成就感满满。
原本以为我的性格不适合多人出去,经过这次澳门行,我觉得太适合多人出去了。有人拍照片,也不用太操心路要怎么走,哪里好玩儿,真是爽到不能再爽了。
觉得,心打开了,一切都好了。没有那么多不合适,转个弯精彩的碰撞就太多了。之前是特别不爱麻烦别人,以至于我的潜台词是:希望也不要被麻烦。其实麻烦与被麻烦似乎都是一种幸福。
澳门是一个很小的城市,它像个圈,绕来绕去好像都在一个地方。我们还坐了摩天轮,夜景也是奢华的孤寂清冷。
白天开门很晚,晚上关门很晚。夜生活很丰富。但是官也街的夜市跟台湾的士林夜市还是没法儿比的。
不同的格调,不同的生活方式,一样的悠闲。我说他们这里的人在上海都赶不上地铁的。
我确实喜欢这个地方,小而富足。喜欢天生的自信和舒适,不管美丑。
总觉得上海不适合生活,去了澳门才知道什么叫不适合生活。房子四四方方的像个火柴盒整齐排列,小学还不如我们一栋教学楼大,操场竟然在顶层。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很小,新手开车随时可能剐蹭的小道。一边是金碧辉煌的澳门赌场,一边是矮小破烂的居民楼,颜色倒是惹人喜爱的粉。
还是建议多出去走走,我们的世界不该只有一平米的办公桌,和十几平的出租屋。
精致是自己的,快乐也是自己的,未来更是自己的。
花钱的感觉特别爽,尤其是花自己的钱,所以多挣点钱吧,老了才能四海为家。
想到《我可能不会爱你》里程又青说过的话:我要挣自己的钱,买自己的包包,装自己的故事。
一心向阳,才能笑的从容,待人温柔包容。
这正是我缺失并且要改变的。
来张合照吧,许久没有几个人一起出去了,以为自己就要做一个流浪者到处拾荒了,还好遇到你们。
岁月温柔。
日子明朗。
有话可说。
有字可写。
爱你们呀,每一个人都是一例活生生的写作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