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上的《花火》放了三个月都没翻几页之后才发觉,原来少女心早已经悄悄溜走。
我不再是那个会为了一个曲折婉约的故事而伤心好几天的小女生了,只因为我懂了世事一向无常,哪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爱情,也不仅仅是当年的想象中的初见时的悸动,拉拉小手,散散步。时间一点也不客气,硬生生的加了好多东西进来,由爱情向婚姻的跨越,责任这两个字一天比一天显眼。
犹记得以前在回答“选择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时候”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总是会毫不犹疑地选择自己爱的人。
原因很简单,余生那么长,和不太爱的人过对于我来说根本是一种虐待。
没怎么看过我文章的人不知道,我很少用“根本”这样具有很强烈的肯定意义的词语,恰恰相反,我一直都比较喜欢用“可能”、“大概”、“似乎”等等。
我们都熟知,人生有无限可能,所以不太敢把话说死,可是对于爱情,我似乎却容不下一点点的马虎。
而后来,后来真的是一个很有魔力的字眼。无论是“我爱的”还是“爱我的”,我都不敢选择,只恐情深难负。
一直以为我们会像大自然中的乔木一样,随时间慢慢长高,树干会越来越粗壮,树根会越扎越深,最后枝繁叶茂,硕果累累。长大以后,才发现这不过是孩童时期的美好幻想罢了。
一直以为成长是变优秀,虽然会有瓶颈期,但我们终将越来越优秀。而生活却告诉我说,事实不是这样的,这些年我好像一直停在一个地方,停滞不前。
直到有一天,无聊得刷《奇葩说》,听到了罗振宇对于成长的定义才觉得豁然开朗。
“成长的本质不是变优秀,而是变得复杂。”
以前我从来不在乎别人会不会喜欢你的文章,因为喜欢的人自然会喜欢,至于那些不喜欢的人,也自然无需多言。
后来加入了简书,原来这么多人在码字。在这茫茫文海里,找到一个和自己投契的人是那样困难。
所以我不得不学着给自己的文章加上合适的配图,给最想要表达的话语加上粗体字,只是因为我希望陌生的你能一眼就看到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好巧你此刻也是这样的想的。
于是我开始想,怎样的表达才会更加的出色,更有吸引力。以前极度讨厌给文章配图,总认为图片华而不实,至于加粗字体,总有一点把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强加给别人的感觉。
我想,重要的东西和美感不应该是读者自己自行感受的吗,毕竟这才是阅读的迷人之处。或许这算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迷之自信吧。
然而我忘了,这个世界转的太快,很多时候人们是很难一眼在人群中找到你,所以,请慢慢成长,不要一直等在原地让别人找到你,勇敢迈出自己的腿,主动去追寻自己要的人与事。
“我用尽所有力气不过做了一个普通人”
前不久做了一个梦,醒来后对主人公的命运唏嘘不已。
他是一个男人,家庭身份不明,唯一清晰的是他在内心一直坚信自己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于是终其一生,他一直在追逐着什么,他打过工也做过小生意,后来发生动乱,他还参加了革命。
最后,他拖着病躯在一个狭小破败的房子里奄奄一息。他听到了他一生中最后的一段对话。
“明天要去上工,完事后来我家走一个?”
“不了,我儿子病了,我又找了一份活干。”
“我记得他很喜欢英雄。”
“对啊,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
年幼时,觉得自己一定会是超级英雄无所不能,长大一点后才发觉我们能改变其实并不多,再大一点的时候,渐渐明白,大部分人一生其实极其平凡,而为了过好这平凡的一生,我们就用尽了全力。
如果你出生就这知道你自己的一生,你还会不会选择出来看看这一个世界?
你不会成为超级英雄,不能改变这个世界的运转,也很难左右命运的横流,但你会感受生命的诞生、长大、成熟、繁衍、衰败、消亡。你会哭会笑还会闹也时候还会觉得很痛,品尝酸甜苦辣咸,体会五味陈杂,看一看人世间的冷暖。
而我,只有一个问题,那便是:“你愿意吗?”
桌边的硬币还立着,我走过去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边缘,它转了几个圆弧后倒下,定睛一看,是心中所想,没错,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