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是跑来我妹妺家的一条小狗。当时来的时候只有10多厘米,胖嘟嘟的,通体雪白,完全像一个小熊猫,非常可爱。
我总是不喜欢养狗。老是觉得狗身上总有一些特有的骚臭味,尤其夏天。
任你怎么洗,也还是有。另外,狗狗换毛时,空气中飘散着的狗毛,也令人心烦。
但这来宝,我却无法讨厌。喜欢它雪白的绒毛,灵活的小尾巴,跟着主人,欢乐的上串下跳,甚是可爱。
我妹妹养来宝养出了感情,从浙江回家乡时,路途遥远,想送人又舍不得,但又不得不舍得。
太奇怪了,这狗儿是真的通人性。
听到主人说把它送人,它就躲起来。客人来接它时,怎么也不出窝,还汪汪汪叫,眼角居然挂着大颗大颗的泪珠。
见此情景,谁忍心送,谁忍心要?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穷。”再正确不过了。
时隔几年,再见来宝时,已不再是当初小模样。
它长大长肥长壮了,颜色也是白中带黄,因为不忌嘴,什么都吃,饭菜肉都不拒。据说,毛色改变是因为吃了咸的东西。
见到来宝,我略有些失望,来宝不像它月窝时我见的模样。
可它看见我们时,一点也不认生,欢天喜地的迎接我们,双脚腾空跳到我们身上,粘着我们,头趴在我们脚边。
我们逗它:来宝、来宝⋯
它听懂了,头一抬望着我们,好像在问:什么事?
来宝望着我们时,一对大眼瞪得圆圆的,清澈动人,楚楚可怜,惹人怜爱。我最喜欢的就是来宝的这一模样。
说来也怪,来宝见到我们这大家子时,都不乱叫乱咬,亲热得不行。
可邻居从门口经过时,它总是追着人家咬。任凭我们怎么骂它打它,它还是如此。最后只好关它在家。
这是为什么呢?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