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它侵蚀着基层治理的根基,消磨着人民群众的信任,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过程中必须拔除的毒瘤。新时代新征程,整治“微腐败”,必须用铁拳出击,以雷霆万钧之势,还社会一片清风正气。
微腐亦贪,不容小觑。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反腐斗争中,“微腐败”往往被视为小事一桩,但实则不然。所谓“微腐败”,是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这些行为虽然金额不大、级别不高,但其影响之恶劣、危害之深远,绝不亚于那些大案要案。它们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大打折扣。正如王阳明所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微腐败”之所以屡禁不绝,根源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认为这些“小节”无伤大雅,甚至将其视为一种“潜规则”。这种思想的蔓延,无疑为“微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微腐败”绝非小事,而是关乎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的大事。
铁拳出击,严惩不贷。面对“微腐败”这一顽疾,我们必须拿出铁一般的决心和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这为我们整治“微腐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这场政治斗争中,监督是治理“微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我们要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常态长效的监督机制,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的发生。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针对“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克难。通过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从源头思想上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标本兼治,源头防腐。反腐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无死角地打击。我们要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力运行的边界和责任主体,规范权力的行使过程。持续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清风徐来,正气凛然。整治“微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党员干部,让我们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向“微腐败”宣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打赢这场反腐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迎来一个风清气正、正气凛然的社会环境。(集安市委组织部 闫峻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