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子
一直都不太喜欢别人刻意安排的见面,可是你好像是例外。
记得初次见面,我穿了一件红色毛衣,一条当年流行的灰黑直筒裤。刚巧那天洗了头,直发,披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自我感觉特好。总认为,那天的我是很美很青春的。
而你的样子却不太清了,穿什么衣服更是毫无印象。唯一确定的是,那个男孩,眼睛好大好闪亮。
是的,我确定,那眼神虽带着一丝羞涩,但干净、温暖。
后来,见面的次数多了,羞涩不再。在别人眼里少言寡语的你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我们熟悉得好像已经认识了几辈子。多年后,我们的儿子曾惊异地问道:啊,妈妈,原来你小时候不认识爸爸啊。我俩相视而笑,异口同声地说,谁说的,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呢。
回头想想,你我说了什么呢?我不太记得了。也许,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起,也是好的。只因那眼神,就足以让我的世界静了。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说,爱玲是有兵气的,就像刘备进了孙夫人的房间一样。我完全不懂,不知是胡故作高深,还是我不懂风雅。
记得恋爱的时候遇上我大姨妈来了,往日言笑晏晏的我上吐下泻头晕目眩平地走路也差点摔倒。你吓坏了。不许我动不许我做任何事情,把我囚禁在沙发上。更可笑的是怕我无聊,你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笑话书,字正腔圆地为我念。笑到肚疼,你忙不迭帮我按。你可知道,你的掌心比热水袋更暖。你可知道,这一刻,让我坚定地做你爱的囚徒,一辈子,不不,几辈子,我愿意。
多年来,难忘那时的你。眼神里满是那种恨不得替我承受的疼惜。我看见并珍惜,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在我们的婚姻里,你真的是少言寡语的,你默默地付出和承受,把自己活成树的形象,为我们爱的小巢遮风挡雨。你很少对我说那三个字,也许它真的太直白。在我的任性妄为里,你常说的是:没什么。没关系。我来。在我的泪水涟涟里,你唯有拥抱和叹息。你拿我是没法子的,你的眼神里装着爱的无可奈何。可是,每次你叹息着说傻瓜的时候就让多日的执拗冰消瓦解,对你俯首称臣。
就是这样,不知你何时练就了化骨绵掌,让我的野蛮任性屈就了你的十指相扣。
记得儿子出生的时候,我在产房里面,你在走廊外面。我看不见你,你应该很着急吧。后来,我有点意识模糊了,听婆婆说,因为我失血过多,有过短暂的昏厥。听婆婆说,因为我昏厥,你忍不住哭了。是我不好,把你吓坏了。幸好我没看见,不然你会把我惹哭的。
很多时候,我觉得爱是神奇的东西。我们两个平凡俗气之人,不曾海誓山盟,也没有历经千辛万苦。不是非你莫属,也没有命中注定。但在细水长流的日子里,在岁月的打磨中我眼中的你越来越温暖纯良,且闪闪发亮。
我记得在公交车上我附身为你系鞋带的自然而然,也记得你顺手擦掉我嘴角饭粒的理所当然。也许,在爱里,我们都可以为对方低到尘埃里。只要心欢喜,有什么不能做呢。
后来才明白,在你的一见钟情里,我也遇见了爱情。我更明白的是,我更爱在爱情里的我自己的样子。我们没有因为爱就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也开出花来。在爱里,我们是自由,是放飞自我的。
朱生豪写给宋清如的情话里我最爱这一句:醒来觉得甚是爱你。年少时读这句话总觉太肉麻,如今以为甚好。
我抬头,看到你双鬓的微微白发。真好,枕着的臂弯不变,我没有成为你胸口的朱砂痣,也不是泛黄的墙上的那一摊蚊子血。我们还是彼此心尖上的那个人,能够在彼此的掌纹里看到时光的足迹。
我确定,你永远是我的阳光,温暖明亮了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