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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看了一本关于约翰·派克罗门·麦肯席的书,我看了那本书超级有意思,他的老师特别好玩,他的老师说:“约翰·派克罗门·麦肯席,我快被你气疯了!这附近怎么会有鳄鱼?这附近怎么会有狮子?这附近的小河里怎么会有巨浪?”老师就让他写了三百遍我不应该把手套弄丢,不应该说有鳄鱼的谎。然后老师又让他在墙角大声读了四百遍:“我不应该把裤子弄破,也不应该说什么有狮子的谎。”
老师又罚他了,让他写了五百遍:我不应该把身上弄湿,也不应该说什么有巨浪的谎。最后,他什么事都没做,什么事都没碰到,但是老师呢?碰到了一只大猩猩,然后老师说:“约翰·派克罗门·麦肯席!你必须得想办法把我救下来!”然后他就说:“老师,这附近怎么会有大猩猩啊。”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好玩,很开心,太有意思了,一百个有意思,一万个有意思,一亿个有意思。最后老师脸都被气红,他还跳起来,脑门儿都热了,身上特别热,感觉都快出蒸汽儿了,我都觉得他身上装了两个炸弹,像要爆炸似的,还感觉那老师嘴里都冒烟儿了,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我最喜欢里面的约翰·派克罗门·麦肯席了,还有老师。他俩都很好玩,约翰总是迟到,约翰说的是真的但是老师不相信,最后老师说的是真的了,人家又不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