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生的“后悔”最小化
生活中我们经常要做决策,简单说,决策就是看看自己有什么选项,然后从中选一个最好的。我们也会了解很多决策科学,包括怎么给自己增加选项,怎么合理地评估每个选项的价值。
所谓理性的选择,可能是个神话。
在《园丁与木匠》书里讨论了要不要孩子的话题。这件事怎么科学决策呢?
你得评估要孩子和不要孩子这两个选项的价值。你可能要考察一下周围要孩子的家庭和不要孩子的家庭是怎么生活的,然后评估一下。比如,你觉得孩子很麻烦,但有人会说孩子很可爱,会让人不怕麻烦。于是你就要看看孩子的可爱度是不是能抵消麻烦。你还要从自身出发,看看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这就是理性决策。但这种决策恰恰没多大意义,因为观察别人的孩子,跟你自己有孩子完全是两回事。爱自己的孩子胜过别人的孩子是人的天性。所以在要不要孩子这个问题上,你永远没办法做出理性决策。除非你亲身经历,否则不管怎么做都难以评估。
高普尼克把这个分析又推进一步,说生孩子之前的你和生孩子之后的你,根本不是同一个人。就好像你去买水果,买的时候你觉得橘子比苹果好吃,就买了橘子,结果回家之后,你又突然觉得苹果更好吃。买水果之后的你,已经不再是买水果之前的你了。
当你做选择的时候,是现在的你在为未来的你做选择。理性选择需要评估选项,评估选项需要标准,标准是由价值观决定的。而人的价值观根本不稳定,是可以变化的。那该怎么办呢?
万维钢给了一个决策标准方面的建议:把人生的“后悔”最小化。
人们在生命最后时刻,最后悔的是他们没做什么,而不后悔做过什么。
“理想的自己”和“义务的自己”。
“理想的自己”就是你想要成为的那个人,比如当歌手。“义务的自己”是你应该干什么,比如应该好好工作。这项研究发现,70%以上的人后悔没有成为理想的自己,只有20%多的人后悔没有成为义务的自己。
人们之所以后悔没有成为理想的自己,可能主要是义务的自己更容易做。做一份普通的工作比当歌手容易多了。
所以建议,既然人生没有对错,“不后悔”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追逐失败了,只要及时撤出不造成严重后果,就等于已经尝试了。这么做不一定能让幸福最大化,但至少你将来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