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江湖专题社群活动】小白江湖行(琅琊令故事接龙)

简书武侠江湖社群活动

本文为接龙故事,武侠江湖社群人员以琅琊令前19期为线索叙写故事。子杰将众人片段编辑在一起,供各位看官品读。


文/武侠村众人(排名不分前后):无忧的小日子&林小青&钵罗树下&呆兜&叶十三的灯&坛子叔&大Why&穿堂风&岑点琮&白遣&鄢循朝&五煜&崔子杰

编辑/崔子杰


小白闯江湖:无忧的小日子

我叫江小白,是武侠村修炼成精的一只狗。要说我为何成了精,那倒要说我的主人无忧。此人奇懒无比,锅碗瓢盆一概不懂,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有时候我在想,没有我,她可怎么活。

然而我还是决定弃她而去,毕竟我是一只有身份的狗,不要再伺候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废人。

于是乎,在某个月黑风高夜,我背着她从子杰家偷来的芝麻饼,悠悠荡荡出村去。

遇见:林小青

出村的路有很多,不知为何,那天我选择了最北边的路,也许上天注定我将在这里遇见会改变我一生命运的人。

他叫小林。我遇见他的时候,他站在村口北边的老榆树底下,身子一晃一晃的,嘴里还发出奇怪的声音。

等我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有一根长长的绳子系在他的脖子上,他使劲乱踢乱蹬,想要把自己的脖子从绳子里挣脱出来。我围着他转了两圈,要不要帮忙,这是一个问题。我当然帮了忙,不仅如此,我还分给了他一点我的芝麻饼。然后他就成了我的第一个仆人。

我决定,带着他,继续浪迹天涯。

捕快(小林视角):岑点琮

我叫小林,我其实是一名捕。我在追踪线索的时候,从老榆树上跳下来,被一条长绳吊住,怕是哪个村妇用来晾衣服的,后被我轻易挣脱了。

刚落地,我发现有只鬼鬼祟祟的狗,想到宗卷上写奇怪的狗,我忙回到绳子上,装模作样了一番,它还给了我一些芝麻饼,它可能是不知道我是有多讨厌芝麻,可我还是欣喜接受了,以此为牵强之由,跟随它去闯荡江湖,走的时候不忘把烫手的芝麻饼扔到一旁的小溪里。

无间道(小林视角):崔子杰

话说我为何不喜芝麻,还要从做捕快说起。那次,京城里出了一件十分诡异的案子,朝廷命官李从在府中自缢,可他位级人臣,实在没有理由自我了断。说是谋杀,李从为人清廉,却圆滑,并未得罪什么人,且府中并未有何他杀痕迹,实在教人不解。

百姓闻此,都为他哀悼,在他们眼中,这真是一个清官,大好人哪!

皇帝也很痛心,失去了这样一个贤臣。

有人传言,说是妖邪作祟,要毁灭人间,一传十,十传百,弄的满城风雨,人心惶惶。

皇帝也有些怀疑,他是不大相信李从会自缢的,再加之这流言,他便更加确信了,肯定有人在暗中作祟!

我是京城最好的捕快,皇帝便差我调查此事,切莫声张。

循着蛛丝马迹,我查到了敬安王那里,敬安王一直是大家公认的皇帝,谁料,最后即位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弟弟,也就是当今圣上。这敬安阳虽有才,但太过偏颇,善妒,也许这就是先皇不肯将位传于他,可想而知,敬安王肺都要气炸了。这次谋杀李从,肯定是为了破坏皇帝的统治,动摇民心。这敬安王可谓下了一手好棋,即动摇了民心,又让皇帝失去了得力干将。

为了便于调查,我易了容,用下人的身份进了敬安王府,做起了无间道,可这下人不好当啊,一日三餐不见荤腥不说,就连芝麻饼也是馊的。没办法啊,人在屋檐下,不吃就饿着,每日咬着硬入石头的芝麻饼,这酸爽。过了一月,我终于查出了证据,二话不说就揭发了敬安王,把他送进了大牢,在未行刑前,给他吃芝麻饼。让你天天给我吃,我现在吃死你,大爷的!

拜师学艺:钵罗树下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很想念武侠村,想念那个总坐在村头唠叨的和尚,他好奇怪哦,总是追着村里的姑娘媳妇唱歌。我也想念那个一到夜里,就出来闲逛,自言自语说鬼故事的疯老头。

最挂念的,还是无忧,没有我在她身边,她会不会被人欺负?会不会懒死?唉,真让人操心。

这日,我和我的小林子路过一个村子,我看到有个漂亮的小花狗,我开心的跑过去,结果他拽着我,哼,这个胆小的家伙,我不想和他玩了!

小花狗跑过来,闻着我的鼻子打招呼,我们一见钟情。小林子只好无奈的背过去,说,你快点,我们还有赶路。我给小花狗说,别管他,你看,天上那块云好像鸡骨头。

我们正玩得高兴,忽然,一阵狗叫声传来,树丛里冲出来一只大黑狗,咬在我的腿上,我措不及防,尖叫着,可是怎么也甩不开,小林子也吓着了,躲得远远的,对着那只大狗丟石头。

那只大狗终于累了,放开我,说,你能滚多远滾多远。我委屈的看看小花狗,将身子蜷着,滚开了。

走出村子,我对着小林子大叫。他说,好吧好吧,我带你去练科目,然后回来报仇雪恨。

谁是英雄:呆兜

我和小林子沿着小路来到京城。京城可是热闹:耍杂的、唱戏的应有尽有。我拉着小林子窜进人群看火球表演。可是一眨眼小林子便不见了。

忽然,一蒙面女子飞过,我迈出大长腿去追,虽然我对人不感兴趣,但是说不定她养了很多狗狗,想到这。口水一直止不住。

到了城外,蒙面女子被一群混混围住,我刨出一堆土,一边祈祷:“小林子,快来救我。”

书生意气:叶十三的灯

这时突然有个书生打扮的人路过,此人身手了得,三两下就将混混们打得落花流水四散而去,蒙面女子对此人感激涕零。他自称叫叶十三,是一名进京赶考的书生,因自幼喜欢功夫,便在读书之余学习些拳脚功夫云云。

两人相谈甚欢,言语间听说蒙面女子似乎也是来京城有要事,天色已晚,两人便相约结伴回城。

我在一旁干着急,小林子不知道去哪了,我一只狗初来乍到也不认识路啊。就在我着急的嗷嗷叫的时候,美女发现了我,她以为我是无主的狗,便和叶十三商量带我一起走。

就在我们两人一狗快走出树林的时候,我远远的看见小林子了,但是他好像受伤了,就这么点功夫,他就给我闯祸了。

我飞奔过去,小林子看到我来了,似乎是终于支撑不下去,晕倒了。

快意恩仇:鄢循朝

我正要往小林子身边跑。那个叶十三却一把把我搂了过去。随后我便听到了四面八方而来的破空之声。

暗器声中还夹着一声冷笑,书生打扮的叶十三轻巧躲开暗器。垂手滑出一把纸扇,起手,那纸扇便旋转着击向躲藏于暗中的人。

“若要战,便来战!”这时候的叶十三与叱咤风云的大侠,在我眼里,只差了一壶酒!

风云突变:崔子杰

要是我家无忧也能这样便好了。我看着叶十三身形矫健,不得想起了家中那个傻主人,果然狗都是念旧的,我叹了一口气,虽然不太明显,但我想我该是那种忧郁美男狗的模样气质。

“唰!”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从我身旁掠过,钉入一棵大槐树,我登时吓呆在地,脑子一片混乱,四腿止不住地发颤,地上湿了一片。

就在这时,从树林中窜出十来个蒙面黑衣人,打扮竟与那美人一般无二。叶十三似是明白了什么,道:“原来你是慕容老儿的人。”

“是呀。”女子勾起唇角,妩媚动人,眸中却暗藏杀机,说她是蛇蝎美人一点儿也不过。再看叶十三,怒目圆睁,果真应了那句“英雄难过美人关”哪。

一时之间,风云突变,本就对我们不利的局面更加艰难。

群龙无首:坛子叔

“叶十三,本名叶修,熟读十三经,授业恩师赐字十三,长安叶氏长子长孙。叶氏世代耕读传家,无涉武林。”蒙面女子娓娓道来。

叶十三嘴角轻挑:“查到这些并不难。”

女子不理他,自顾自说了下去。

“此人自幼体弱,为强筋骨,家中曾聘武师,所学颇杂,尤善太祖长拳。”

叶十三的眉毛动了动,道,看来你们没少下功夫。

女子又道:“但此人真正的师承,并非这么简单。此子八岁时玩水坠河,遇异人获救。此人自称坛子道士,师承不详,三年间授以导引炼气法门,长短刀法;另有穷儒观史客传授大小擒拿手……”

“够了!”一滴冷汗挂在了叶十三的眉梢。“你们究竟有什么目的?”

蒙面女子的眼睛眯了起来,似在微笑,打了个手势之后,一众黑衣人尽皆下拜,口呼“拜见少统领”。叶十三不由一愣。

“那坛子道人乃是丹霞派练气士,为我大燕国师,兼任秘杀军副统领。而观史客,则是我大燕丞相,兼任秘杀军统领。如今二人都已经亡故,我大燕秘杀军群龙无首,只等少统领带领我等重振声威!”

浪迹天涯:钵罗树下

叶十三眉毛上挑,就这么简单?

那女子说:坛子道人有令,你须到天涯,取得灵犀剑法。

我凭什么信你?叶十三问。那女子靠近他,对他做了一个手势。

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天涯。

天涯。

每次无忧喝醉了酒,就会跑到村头,大喊大叫。

喊得最多的,就是天涯。

我不知道,天涯是谁?一个人?一条狗?还是,一种酒。

今天,叶十三说,要去天涯。

他说,有个地方,叫做天涯。

据说天涯有一本秘籍,叫灵犀剑法,里面记载着绝世武功,谁能取得无忧泉水,就能到天涯去,练这门功夫,至于能不能练会,那要看造化和个人的资质了。

我想着受伤的小林子,说,我也要去天涯。

叶十三看着我,严肃的说,你想好了吗?小白。天涯,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这一路,我们也许没有东西吃,没有地方歇脚,你也可能没有骨头磨牙,还要去么?

我想起无忧,那个神秘的天涯,我要去找他。

收拾好行囊,其实就是扛着半死不活的小林子,我们踏上浪迹天涯的路途。

身不由己:白遣

天涯之路并不顺畅。

走走停停一路来,我们打过强盗,救过美人,捐过贫民,身上的钱花的七七八八,最后我们停在白吃白住客栈面前无语望苍天。

“掌柜的,能不能通融一晚上?”叶十三眼冒金星,目不转睛的盯着白遣掌柜的硕大的胸部。

“不成!”白掌柜回地干脆利落。

“您这店不是叫白吃白住嘛……”叶十三看白掌柜一脸的冷漠,咽了口水,突然一把把我举起来,然后笑眯眯的说:“老板娘,您瞧瞧,这狗子多可爱啊!嘿!它还和您同姓!都姓白嘞!赏个面子——”

话还没说完白掌柜就抄起桌上的算盘打来。我只感觉一整罡风而过,四肢百骸几乎快散架。再看看小林子,两眼翻白,几欲归西。

这老板好俊的身手!

“浪迹江湖的我见了多了去了,还没人敢在老娘的地盘上撒野的。”白掌柜收了收,歪歪的坐在桌子上悠然自得的抽了口烟,而叶十三早就面色发白。

我叫了两声,示意叶十三别冲动,大不了咱们在小树林里挨一夜,这死女人不好惹!

结果没想到那死女人倒是看向了我。我瞅她乌溜溜的眼珠子在我身上打量个不停,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狗崽子挺有意思。”白掌柜笑道:“冲着这狗收留你们也成,但是你们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一旁我认为快归西的小林子突然幽幽的开口了,差点把我吓个半死。

“在这个店里打杂半个月。你们离开时我可以支付你们一路的费用。”白掌柜慢慢说:“但是,这狗得陪着老娘……”

“好!成交!”叶十三一口答应。速度之快我都来不及骂他一句贱人。我似乎,知道了十三的真实面目。

天上悠悠飘过几朵白云,我却感到了淡淡的忧伤。

所以,接下来……

老板娘你是是要日狗吗……

女中豪杰:穿堂风

我和叶十三假借打杂的名义,实则暗地里偷偷向房客打听“天涯”在哪。

这过往的江湖之人行迹匆匆,可谁也不知道“天涯”在哪。

白掌柜每天看着我们瞎转悠,只是站在旅馆门口对着我们笑。我总觉得她应该知道点什么。

是日,我和叶十三是被楼下的吵闹声吵醒的。等我们下楼时,周围的人将已经将那大堂围得水泄不通。我操着我的狗腿子,一步一步地挤了进去。只见那白掌柜抱着酒坛子,正在一口闷。

而那桌子中央,早已经摆好了几个空坛子和醉倒了一大波人。白掌柜喝完瞥了我一下,然后用衣袖擦了一下嘴,挑着细长的眉,对着周围起哄的人说:“还有谁要来呢?嗯?”

她把尾音拖得很长,周围看热闹的人连连散开。我看见叶十三此时从人群挤了进来。我赶忙跑到叶十三的脚下,安心地做起了一只只懂卖萌的狗。

白掌柜看见我“猥琐”的样子哈哈大笑。她对着叶十三说:“怎么样,你来吗?”

叶十三自幼习那练气之法,区区小酒在他看来不成问题。于是他大胆无畏了迎了上去。我看见周围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白掌柜说:不自量力。

事实证明,白掌柜是对的。当叶十三喝得找不到北时,白掌柜却依旧谈笑风生。

我摇着头,准备去扶一下叶十三,可是喝醉的他却突然睁开了眼。他向白掌柜作了一个揖,嘴里说着听不清的话,我凑近了,才知道那是夸白掌柜的话,叶十三说:白掌柜呐,你是女中豪杰,酒中之仙。

周围哄笑,我愣地被吓了一跳。哥们,喝不赢就叛变,是什么本事呐?

我抓狂,可是我又想天涯曾经喝了酒,就跑到村头大喊大叫,莫非,这千杯不醉的奇女子,知道我们要寻的天涯?

不可貌相:无忧的小日子

是夜,我偷了十三的夜行衣,偷偷潜入遣遣房间。

来便来了,穿成这副死德行,生怕别人认不出你是狗贼不成。

狗贼……话虽如此,可怎的听的如此别扭。好吧,你胸大你说了算。

我忸忸怩怩地爬到遣遣床边,讨好地蹭了蹭她胸前两朵开的又大又美的牡丹。

遣遣酥指一扣,捏着我的脖子把我碰到了床下,“小白,你说我哪里不如他好呢。”

啥???

我咽了咽口水压压惊,话说,哪里不如他,我连她是谁都不晓得。

算了,你这笨狗,和你那主人一个样。

我冲她吼了两嗓子,骂我可以,骂无忧不行,虽然我也很想骂她……

不对不对,遣遣怎么认识无忧,莫非……

我用狗语问了问遣遣知不知道天涯,虽然我知道狗语有些难懂,但毕竟我和遣遣心有灵犀嘛。

天涯……

遣遣跌落地上,周身笼着悲伤。

小白,你可知我曾爱慕一个姑娘,她很懒,又不漂亮,脾气差又不爱干净……

我擦,这样的人遣遣怎么会看上,还是个女子。我以为,天下再没有几个女子能够比得上遣遣了。一双美目顾盼生姿,一颦一笑皆万种风情,往那一站不说话就让人有犯罪的念头。奈何遣遣有武艺傍身,饶是那些人有贼心,却也不敢有贼胆。

果然,人不可貌相。有多少人败在她的石榴裙下,就有多少人死在她的噼里啪啦夺命算盘中。

小白,可是她,思慕天涯。她心里没有我半分。

那女子呢?

走了……

走了?

何以忘忧,唯有杜康……

我一只狗,哪里听得出这诗句当中的含义。

遣遣胸前轻纱飘落,胸前的雪白差一点就暴露我眼前,虽说我是狗,可我也是个正直的狗,我家无忧说了,若是敢看女子胸脯子,她就阉了我下酒,想到这,我不禁转过身,默默地念了念非礼勿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脱胎换骨:大Why

第二天我从遣遣的房间出来,小林子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他以为我们人狗情未了呢。他错了,其实我根本不认识遣遣他么是谁,我心里除了叶十三没其他人了好吗。

我不屑地瞟了小林子一眼,突然看到门口处出现一个我非常熟悉的人,那人就是我的前主人,无忧。

没想到无忧已经脱胎换骨了,一脱之前懒洋洋的作风,整个人穿戴整齐,双目灵动有神。走到我面前,说:死狗,快把我的芝麻饼还回来。

小林子在旁边一听,顿时把隔夜饭吐了出来。他对芝麻饼是有多恶心啊?

吐了一地的秽物,刚睡醒出来的叶十三看到后吓了一跳,喊道:小林子你食物中毒啦。老板娘快来人啊,我们的伙计中毒了。

这时老板娘从楼上下来,挺着大胸脯一颤一颤的,叫道:喊什么喊,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她看了小林子一眼,说:他哪里是中毒了,分明是怀孕了。小林子晕倒在地。

无忧拽我的狗腿子要带我走,我本以为自己已经是个武功高狗了,她平平无奇的伸手一抓,我可以闪过的,谁料到她最近几个月不知吃错什么药了,武功突飞猛进,我一下子被拽到大街上。后面叶十三追了出来,他看到我们的时候,发现我们正在和一名道士打斗。

叶十三看那道士眼熟,却想不起他是谁。

顶天立地:鄢循朝

究竟是谁?许多人在叶十三脑中形成了一个个独立而相连的故事。

“不错不错。”那道人轻轻巧巧地便跃开了。

这身法!叶十三脑中似乎瞬间炸了一下。

“这许多年你居然一点变化都没有。”叶十三虽然如同自言自语,但我确定,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他是谁?你又是谁?”无忧警惕地看着叶十三。

“你长大了。”道人直接跳过无忧的问题。

“我听说你已故去。”作为一条狗的好处,大概就是抬头就能看见人们那自以为能藏起来的情绪变化。

叶十三的拳头是紧握着,在微微的颤抖。

“我不是他。”道人摇摇头:“虽然我与他长得像,虽然一直蒙着脸的他看起来确实跟我很像。”

“所以你是谁?”一旁差点就被忽略的小林子幽幽开口。

“这不重要。”道人笑得云淡风轻,目光落在无忧身上:“当年大燕骁勇善战的将军之后,如今也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知君仙骨无寒暑,千载相逢犹旦暮。”无忧那凌厉的眼神温和了下来:“我听说过你。当年在我先祖身边运筹帷幄的军师。”

啥?他是个军事?我舔了舔爪子,算了,这年头我都成精了,还有什么不可能发生?

金盆洗手:林小青

“那已经是之前的事了”,小林接口道:“他已经金盆洗手很久了。”小林看了我一眼,笑道:“你知道我好好一个捕快,为什么要跟着你吗?就是为了他。”

小林忽然变得奇怪起来,一点也不像我认识的那个任劳任怨,任笑任骂的小跟班了。他伸手从怀中取出一块刻着龙纹的令牌,朗声道:“我乃京城六扇门诸葛正座下第五大名捕林小青。你这道人虚构出一个天涯神剑灵犀剑,近年来引得江湖众人争相寻找,各种争斗,死伤无数。我今日便要拘捕你 ,跟我去京城走一趟吧!”

我看着已经变得不认识的小林,又看看无忧,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忘初心:崔子杰

额……我身边怎么这么多大佬?原以为自己武功超群,帅气逼狗,结果,书生十三成了统领,废物小林子是京城捕快,就连那个傻兮兮的无忧都成了啥将军之后,请给我一只美丽的小母狗压压惊吧。

“虚构?贫道从不打诳语,他们未寻到灵犀,缘是失了自我。”道人高深莫测的样子让我很想一脚踹翻他。

“哧,我管你这些有的没的,是你自己去,还是我逮你归案?”小林子面露凶光,不知从哪儿弄出一把长剑,突地向对方刺去,道士躲闪不及,眼看将要刺入眉心。

“锵。”千钧一发之际,无忧用折扇拦下了剑,堪堪停在道人面门三寸之处,实在惊险。我想,我需要两只小母狗才可以平复心情了。

“你做甚?”小林子皱眉,无忧道:“他说的是真的,灵犀剑确是存在,只不过,唯初心不忘者方可一见,那些江湖争斗,只不过是私念在作祟罢了!”

长情刀:五煜

啥?原来无忧知道天涯和灵犀剑,看来无忧在武侠村的时候成天喝酒喊天涯,都不是巧合,我不由自主的往无忧身边靠近。

“阿忧?”不可思议又带着几分哭腔的声音突然响起,原来是遣遣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了这里,她看着无忧的眼神,让我这只狗特么的浑身不舒服。

无忧倒是挺有骨气的,看也不看泪光楚楚的遣遣,来到我面前,“走,回去。”不由分说就抓起我往外走,我拼命的抵抗,大叫起来“放开,我要去天涯,我要找灵犀剑,叶十三快过来。”无忧反而抓得更紧了,四周的人也开始越来越多。

终于,小林子忍不住了,抄起他那把长剑,指着无忧,“它既然不愿意跟你走,你还勉强作甚么?”叶十三好像是良心发现,正准备出手,却被那个臭道士挡住了。

遣遣走到无忧面前,看了看被她禁锢住的我,柔声道:“阿忧,你明知道这一次躲不过去的,现在带它走已经没用了。她已经来了。”

她?她是谁?好像回应遣遣的话一般,远远的正好有一个蒙着面纱的白衣女子走过来,虽然我看不见她的脸,但婀娜的身姿是藏不住的,我心里对自己说,我爱的是狗,我爱的是狗,可是却忍不住对她升起莫名的好感。

她居然向我走来了,没错,我的哈喇子已经流到了地上,那个白衣女子走到我面前,对我说,“回来吧,你当狗已经太久了,已经忘了自己的使命了。”无忧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好像我要消失了似的。

白衣女子又转向无忧,“阿忧,你还不明白吗?你把开启天涯的钥匙攥在手里,当真不是在自欺欺人吗?难道他就该永远独自留在天涯吗?”无忧好像失了神,渐渐松开了抱着我的手,我一得着自由,就往白衣女子跟前跑去,摇着我的尾巴,她摸了摸我的头,我闭着眼睛享受起来。

突然感觉好热,热得要蒸发了一般,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好像化成了雾,飘到了空中,我看到白衣女子手里握着一把刀,好熟悉的刀,我和它似乎相识了很久很久,我是谁?我是江小白吗?

“长情之灵,回归吧。”白衣女子仰天吐出那么几个字,我身不由己地钻进了她手中的刀上,进去的那一刻,我想起来自己的过往,我不是狗,我是灵,我是斩天灭地的长情刀!那个白衣女子,才是我真正的主人,我记得那个在天涯躺着的人,最喜欢叫她煜儿。

煜儿对我笑了笑,手持刀向空中划过,天空顿时裂开了一道口子,白雾腾腾,翻滚出来,四周安静的可怕,没有人敢说一句话。我微微听到了无忧的哭泣声,遣遣走到无忧跟前,扶着她,不管众人,第一个走向空中的裂缝,煜儿随之跟上,我进去之前,喊了喊叶十三和小林。

这就是天涯,白雾弥漫,一无所有,唯有一条小溪在地上蜿蜒开去,环绕着一座洁白的冰床,床上躺着一个男子,面容安详,好像睡着了,无忧已经在他身旁泣不成声,煜儿虽然难过,还是说道:“哥哥应该回去了。阿忧,你...”

我看到无忧这样,也很难受,毕竟她曾经陪了我那么久,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无忧的哭声,“天涯,我再也留不住你了,你要回无妄海了,我呢?我要去哪里?”但是无忧还是站了起来,不顾哭花了的脸,对煜儿说,“带你哥哥走吧。”

煜儿看了看无忧,又看了看遣遣,见遣遣对着自己点了点头,她才取出琉璃梦,一梦一世界,将天涯小心安置在了里面。那个冰床随之融化,融入地上的小溪。只余一把晶莹剔透的剑躺在空旷的地面上,我和那把剑认识,它就是灵犀剑,但没我厉害。

遣遣捡起那把剑,把它交给了叶十三,叶十三心中感慨万千,握住剑的手紧了紧,一言不发的离开了。众人也渐渐散去,最后只剩下小林,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让我当把好刀,像他做捕快为国为民一样。我懂了,他也懂了,他就放心的走了。

我最后看了一眼无忧,天涯走了,天涯还在,总有些东西要自己放下。

我走了,和煜儿一起,浪迹天涯。


本文已获得各位作者同意,如有异议,请简信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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