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傍晚的时候,小曦告诉林枫,说她在图书馆上自习。
小曦的学校有一座很大的图书馆,藏书丰富,宽敞明亮,装着空调,是学习的好去处。
因此,夏天的时候小曦大多在图书馆,在那里可以不必理会盛夏的炎热而安心看书和复习,现在虽然是秋天,但去图书馆看书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
他的学校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除了去借厚重的专业书之外,他不会选择更多的停留。
他更喜欢室外,喜欢坐在草坪的树下读书,那样他抬头就可以看到天空,还可以呼吸到青草和泥土的气息。
今天是周末,林枫也有点想去上自习,可以去写笔记,然后读一会儿小说。
图书馆距离宿舍有点远,他不想去。教学楼不远,而且今天不会有人上课,可以去教室上自习。
他忽然想到,自己从来不是喜欢上自习的人,不喜欢早自习,也不喜欢晚自习——初中时不喜欢,高中时也不喜欢。
那么,现在呢?好像好一点了,不至于很喜欢,但也不会再厌恶了。
有人说,爱情里最珍贵的纪念不是一块儿手表,也不是一束鲜花,而是那些我为你所做的改变。
那么,这个也算是小曦给他的最珍贵的纪念吗?
他告诉自己,是!
一瞬间,他想到她,想到她大而明亮的眼睛,想到她微微卷曲的头发,想到她像孩子般纯粹的笑容。
想到她,他便笑了。
二
或许是周末吧,教学楼显得空荡荡的,没有上课时人满为患的景象。
林枫选择了楼梯口的一个教室——那是他上过课的地方,坐在那儿有一种亲切感。
教室里有几个人在看书,无一例外,拿的都是厚重专业书或者考试的辅导书。
林枫翻开书,把要点记在笔记本上。
对了,他开始用钢笔了。自从小曦说想成为他手中的钢笔时,他就打算用钢笔了。
他的那支钢笔是海蓝色的,笔身上没有过多的装饰与符号,简约得像邻家女孩儿一般。
他把书翻开新的一页:走私武器、弹药罪。他在笔记本上写下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法定刑,最后还不忘留下备注。
他觉得心情不错,没有焦急也没有悲伤,可以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写笔记和看书。
偶尔,他会听到走廊里高跟鞋的响声,就像是某种打击乐的和声。
他想起,她也会穿高跟鞋。记得有一次她说穿着高跟鞋走路很累,而他说经常穿高跟鞋对颈椎不好。
她在干嘛呢?离开图书馆了吗?
三
不知何时,教室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看一眼表,十点半,教学楼即将关门了。
林枫起身收拾书包,把那本池莉的《来来往往》和厚重的专业书一起放进书包里。
然后,收到了短信:“很想你,你在干嘛?”他知道,那是小曦,那个会说“我很想你”的小曦。
他告诉她,还在自习室,即将回去了。
走出教学楼,校园里依旧是人来人往。
他看到一对情侣,男生背着女生。说实话,他觉得那女生多少有些丰满,让那个略显单薄的男生背着可能不会很轻松。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都很开心。那女生惬意地伏在男生的背上,一脸愉快的表情,与那男生说着些什么,两个人会不时地笑出声。
忽然想到一个词——浪漫——浪漫不是情人节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而是我背着你走过人群,旁若无人地享受那快乐和欢愉。
“小曦,有一天我也会背着你回家!”他在心里默默地想。
可是,她那么害羞,会让他背着走过人群吗?那样她应该会很开心的,即使她会“面若桃花”。
他发现,这个夜晚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