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想到失眠的夜晚,我只能这样去安慰自己。只能在自我安抚中寻求慰藉。
在认识程文红之前,我感觉我的人生过得也很开心。上班,下班,吃饭,看书,打游戏,睡觉。一切似乎都很美好。从这个角度来讲,认不认识她,不影响我寻求生命的意义与人生幸福。因为我并不能把次寄托在她身上,说:除了她以外别无所求,除了她以外没有人能替代。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推出的结论是,不影响我们的人生追求,不影响我们开不开心,幸不幸福。我的开心与快乐并不是她给的。
但是这时候我头脑里另一个声音或许会问:她给带来的开心、美好的回忆,你应该记得吧?我说:我记得。但是,这不是我生命的全部。这只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或许她只是我人生匆忙的一个过客。即使相恋了几年的恋人,不也会成为过客吗?那明知成为过客,是不是从一开始就该放弃??那我得出的结论应该是否定的。比如相恋了四年的恋人,并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要分开的。一开始,大家都是抱着走到最后的态度。有点像: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能不能走到最后,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所以,我们的态度应该是怎样的呢?那我想,还是孟子的这段话:尽人事,听天命。不要抱有必胜的信念,不要抱有过多的期待。因为信念太强,会让人挫伤,期待太多会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