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逻辑2:理解商业世界的本质》笔记44

《第6章  概率与统计,看清创业的真相,依然热爱创业》笔记6

利用统计识别商业谎言

在数学这个严谨的学科里,统计可能是最容易不严谨的一部分,因为它很容易被误解,甚至被操纵。

这三个统计谬误是基本比率谬误、辛普森悖论和幸存者偏见。

基本比率谬误

什么是垄断?就是你的市场份额已经大到让你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你利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公平、自由的竞争。

当你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时,你应该遵循“大哥逻辑”:有些事情,小弟能做,大哥不能做;小弟做了只会伤害自己,但大哥做了会伤害社会。

但实际上,“怎么选”并不重要,那是你的自由。重要的是你“有得选”,只要你“有得选”,这10家米店就会为了与你合作而彼此竞争。

大哥要求你在他和其他人之间做“独家合作”的选择,本质上就是在消灭选择。

以欧盟和美国政府似乎从未停止过对谷歌的反垄断诉讼为例。

起诉者说:谷歌当然有市场支配地位。截至2019年9月,谷歌的营收占整个搜索引擎广告市场的81.5%,如图6-10所示。

谷歌在搜索引擎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

即使是最基本的统计方法,也有可能存在谬误。在这个统计方法中,对于分子大家都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分母,谷歌的看法就不一样了。

谷歌说:你错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市场叫“搜索引擎广告市场”,因为客户不会把它的钱做如此划分,不会说“这部分钱是要投给搜索引擎广告的,那部分钱是要投给社交广告的”。

客户的钱是投向整个互联网广告的。在互联网中,哪里便宜、有效,客户就会把钱投向哪里。所以,我们实际上是和Facebook、亚马逊等各种形态的互联网公司分食同一个广告市场,我们的分母应该是“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而不是“搜索引擎广告市场规模”。

如果把“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作为分母,谷歌的市场份额会变成多少呢?会变成37.1%,如图6-11所示。

谷歌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

37.1%,当谷歌的市场份额变成这个数字时,它看上去就不那么像是拥有明显的市场支配地位了。

谷歌所面向的其实是整个广告市场,它的竞争对手是所有媒体公司。因为互联网广告只占整个广告市场的64.9%,所以,当分母变成“整个广告市场规模”时,谷歌的市场份额只有24.08%了,如图6-12所示。

谷歌在整个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

很多公司总喜欢把自己的市场份额往大了说,但也有一些公司很想把自己的市场份额说小,比如谷歌。

我举这个例子是想告诉你,即使是统计市场份额这样一个看上去再简单不过的统计问题,都有可能出现谬误——要么是谷歌的谬误,要么是起诉者的谬误。

而这场反垄断诉讼,本质上是一个大型统计学考试现场,阅卷的是法官和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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