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思想者与实践者》一文中曾经谈到过,我们不仅要做一个实践者,更要在实践的全过程做一个思想者。改观点只论述了思想和实践的关系,却未涉及思想到实践的距离。
01 从思想到理念
有些单一或具体的工作,人们思考后可以直接得出方案,进入实践过程。但是在面对一些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时,思想和实践之间还有一些重要的过程。
思维初期,人的思想就像在夜空中炸开的焰火,向四面八方发散。随后,大脑会过滤掉错误或者无关的分支。思维进入第二阶段,像从泥土中突破的新芽,朝着某个方向生长延伸。第三阶段,大脑不停地去粗取精,运用理性提炼思维成果。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准确的认识——理念(如治国理念、管理理念、教育理念等)。通过这个过程,我们解决了“它是什么”的问题,并能够给予它准确描述。如“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管理是一门博雅的艺术”(彼得德鲁克)、“教育是一朵云推动另一多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雅思贝尔斯)
02 主张与实践
当我们揭示事物的内核和本质,才能准确地认知某一事物。知道事物“是什么”,我们就发现了它“横看成岭侧成峰”,“春有繁花下有风”。知道它“是什么”,才能知道顺应规律去“对待他”。
这时,就需要我们的主张。如,老子的“不尚贤,使民不争”是治国主张,源于他“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孔子的“因材施教”是教育主张,基于他“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德鲁克的“善用时间”、“注重贡献”等管理主张,来自于他所坚信的理念“卓有成效是可以学会的。”
主张是实践的模式化概括,主张可以是对宏观目标提出框架式方案,虽然粗枝大叶,但却提纲挈领
实践是主张的个性化实施,实践需要详细的实施细则,并最终将“思想——理念——主张——实践”这一过程的全部能量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