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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那么几年猪肉价格飞涨,尽管后来企稳,但价格再也下不来,整体涨幅较同期证券市场的表现更为可观。这使得广大食猪的人民群众比如我,就不得不采取相对紧缩的货币政策,甚至逐步减少猪肉摄入。
原本毫不起眼的猪,原本因为“猪狗不如”而深深打上卑贱符号的猪,那段时期突然金贵起来。但作为食猪者之一,我不得不承认:尽管猪肉价格的涨升让我们付出了更大的生活成本,但也许,这只是表明,猪和养猪业以及养猪人士在过去一直都有价值低估之嫌。若是不信,后来证券市场不就出现了几家以养猪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么?
作为食猪者,我觉得长期以来,我们缺少一种对于猪和养猪业以及养猪人士的感激之情。抛开猪的实用价值以及猪们“我为人人”的牺牲精神不谈,单就养猪行业看,那也是人才辈出、从来不乏高风亮节之士的。现代农民伯伯不必说了,单说古代吧。比如《续汉书》记载曹操的曾祖父曹节,有一次他的邻居丢了猪,邻居总觉得曹节家的猪就是自家丢的猪,于是上门讨要。曹节也不争论,随邻居牵走了事。不料过了几天,邻居发现自家的猪竟莫名其妙自己回来了,于是大为惭愧,赶紧将曹节的猪送回,而曹节也因此留下了仁厚大善之名。
还有西汉有个朱穆,有一次自家养的猪生病了,于是让人去卖掉,并特地交待下人:“如售,当告买者,言病也”。下人卖猪时却不说实话,结果高价卖出。朱穆赶紧找到买猪人,硬是退还买方一半的钱,为此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由此可知,猪狗虽贱,但养猪人士却可以清者自清。所以对于我辈食猪者来说,不仅猪肉很重要,而且养猪行业和养猪人士也很可仰慕和值得尊重的。最起码,因养猪卖猪的高风亮节而留名青史,这已经充分表明:养猪这行,原来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不过话要说回来,象曹节那样养猪,被邻居怀疑偷猪也不申诉,风格虽高,却不值得提倡。这事儿放现在,轻则受冤名声败坏,中则被人痛殴一顿,重则要进派出所。若是在古代,更非同小可。比如元代规定,“盗羊猪者,初犯,为首(笞)五十七,刺放……”按这规定,如果曹节默认偷猪而遭事主起诉,单按初次、首犯处置,就得先鞭笞五十七下,再脸上刺字——这就很不划算了。不但不划算,而且要知道,你曹节受到鞭笞刺字,就必定影响到整个家庭,后面的曾孙子曹操搞不好就要变成问题青年,根本不可能当上公务员,三国的历史就不好写了。
还得指出一点,其实所谓猪者,从来就不是卑贱的代称。单看古代以猪入名且留名青史者,就有不少。比如唐代李猪儿,是服侍安禄山的太监,最后他以大刀砍死了安禄山。尽管李猪儿此举,首先是因为安禄山脾气不好难服侍、引起李猪儿宿怨,有“窝里斗”之嫌,但毕竟歪打正着杀的是逆臣,也算是为“猪名”争光。还有一个叫宁猪狗的,因为“割股肉”给七十岁的母亲吃,而留下大名在《元史》。北方少数民族里以猪入名者更多,金代就有个叫完颜猪儿的元帅,还有个都尉名叫来猪粪,更令人匪夷所思。我不懂金人是否有自己的语言,也许象来猪粪之类的名字都是音译——假若如此,那我更不得不佩服这位翻译老兄:真是太有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