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广州这座城市结缘始于八岁半的时候,那是一个寒假,在广州外语学院教书的达姑邀请久爺爺去他家里小住,久爺爺把我也带上了。
长沙的冬天非常寒冷,那时候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顶多就是在家里生一个煤炉,架一个烘罩(四方形的木架子上面盖着小棉被),大家围在一起烤火。不记得从哪一年冬天开始,我的手上脚上脸上都会长冻疮,红红的像苹果上的烂巴子,又痛又痒。直到春天暖和了,冻疮才会好起来。有一次五叔叔看见我脸冻成烂苹果,用他的温暖的大手捂住我的脸,怜惜地说:“蕊子的脸怎么冻成这样?”
知道我们要去广州,五叔叔笑着逗我:“哎呀,蕊子要出省了咧!”当时我还不懂什么叫出省,久爺爺告诉我,广州市在广东省,长沙市在湖南省,我一直生活在长沙,所以说还没有出过省。我听了以后非常的开心兴奋,对即将开始的远行充满了期待。那时候的人很少出远门,我只听说过红卫兵大串联的事情,那些哥哥姐姐说起他们扒火车去外地的经历总是一脸的荣耀。
家人们把我和久爺爺送上了绿皮火车,那是一辆慢车,坐席是木条做的。火车哐当哐当的开着,车窗外的风景一帧一帧的往后移。我第一次坐火车,兴奋的不得了,一路上高唱红歌,先是唱:“车轮飞汽笛叫,火车向着韶山跑……”然后又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直到把我会唱的都唱了个遍。火车上的乘客们被我天真的歌声感染,大家笑呵呵的一片欢乐的气氛。
从长沙到广州当年觉得好远啊,哐当哐当,白天过去了,天黑了,窗外的风景掩没在夜色中。我唱歌也唱累了,听众们也昏昏欲睡。我个子小,久爷爷让我躺在一整张木条座椅上睡觉,他则像其乘客一样伏在座椅前面的茶几上睡。哐当哐当,等我醒来,又是白天了。
就这么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了广州。姑爹来火车站接了我们,又转了几趟公交车。在车上我看到路旁的树上开着紫色的花,觉得很美,后来才知道那个花叫作紫荆花。等我们父女俩到得广外达姑家时,又是晚上了。达姑把我们让进家门,两个表姐,彬姐,大我九岁,卫姐,大我六岁,一个穿着水红色的睡衣,一个穿着水绿色的睡衣,站在卧室门口,好奇地打量着我和久爷爷。当时广州和长沙的经济水平差距不小,更何况达姑还是住在大学校园里。表姐们穿的睡衣对我来说是从未穿过见过的衣服,我们还没有穿睡衣睡觉的习惯。跟表姐们比起来,我一定是又乡又土。
达姑把我和久爷爷安排在一间小房间里,房间里有一张高低床,我睡上铺,久爷爷睡下铺。经过一天一夜火车上的颠簸,终于能躺在床上了,这个觉睡得太香了。
第二早上达姑给我们准备了牛奶面包当早餐,牛奶里加了一点茶叶,说是去掉一些牛奶的腥气,达姑自己的牛奶里加了可可粉。达姑现在103岁了,她喜欢吃可可,所以可可被我列入长寿食品。我在长沙时,久爷爷偶尔也会带我去面包店去吃鲜奶面包,但肯定不会是天天吃。即便这样,后来我家掌柜的听说了还是会羡慕嫉妒,说“哪里见过牛奶面包呢,有馒头吃就很好了。”那时候物质的匮乏现在的人难以想象。
还有苹果,这也是我在长沙平时很难吃到的东西。达姑说我小,让我吃半个苹果,给久爷爷吃一个整苹果。我心里寻思,这可是反过来了,在家里都是我吃大的爸爸吃小的。想虽这么想,但是也不作声,小小的年纪也知道入乡随俗。
彬姐和卫姐,很快跟我熟络起来。卫姐带我玩各种游戏,有一种游戏,我从来没玩过的,因为那需要比较大的空地,它有点像棒球,只不过球换成了小棍子,用击球棒击打对方手里扔出来的小棍子,击得越远越好。我喜欢这个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卫姐问我懂不懂乒乓球,我想了想,乒乓球我当时是见过的,打得比较少,应该算懂,于是我说懂的。卫姐便带我去学校的乒乓球台打乒乓球,我第一次在乒乓球台上打乒乓球,还很不适应,打了几下,卫姐说原来你不是很懂乒乓球,我这才明白广州话里面的“懂”其实是“会”的意思。
卫姐教我说一些基本的广州话,“是”和“不是”,还有“123456789 10”。粤语跟普通话的差距比长沙话跟普通话的差距还要大,我一遍一遍的念着1到10的数字,觉得这种方言很有意思。
最开心的是,达姑和卫姐带着我和久爷爷去爬白云山。天气真好啊,爬着爬着,我就脱掉了棉袄,接着又把毛衣脱了,只穿一件单衣。卫姐带着我去捡松果,说是可以当柴来烧。我们捡了好多松果,带去的袋子都装满了,卫姐就把我的棉衣袖子扎起来用来装松果。我们满载而归。回到家姑爹已经做好了饭菜,留了一张纸条,写着:“我先去学校了,抱歉水蛋放多了水,成蛋汤了。”这天我写下了我平生的第一篇日记:“今天我去白云山捡了很多松果。”
广州的冬天真是暖和,没过几天我脸上手上脚上的冻疮就都好了,烂苹果脸变成了红苹果脸。有一次达姑带我到校园里走,碰到一个女老师,显然是达姑的同事,跟达姑打招呼,又问我是谁,达姑说是她的侄女,从长沙来的。老师便夸我肤色真好,脸像个红苹果,说湖南的水土好。
我很快喜欢上了几乎没有冬天的广州,心想以后长大了要来这里就好了。过了不到10年,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考入了广州中山大学。
彬姐买了一本连环画给我,是高尔基的《在人间》。我当时小,喜欢看彩色的图画,就说:“黑白的呀!”彬姐对我说:“你看这个画画的多好!”可我当时还不太会欣赏,后来我一直留着这本连环画,反复地看,终于懂得了它的好。又读了高尔基三部曲的另外两本:《童年》和《我的大学》。高尔基是当时那个年代推崇的苏联作家。
在达姑家吃的很好,有一些我在长沙没有吃过的广东菜。我最喜欢吃荷兰豆,脆脆的,嫩嫩的,绿绿的。有一个菜贩,每天从达姑家门前经过,一路用广州话吆喝着:“买唔买,荷兰豆!”每次我就学着用广州话回应着:“买!买!”达姑就会从他那里买一斤,我记得是一毛八一斤。
开心的寒假很快就过去了,我和久爷爷又要回长沙去。达姑给久爷爷买了一张返长的卧铺票,还是快车,好像花了十几块钱,差不多是当时一个工人的月工资了。我当然是第一次坐火车卧铺,窄窄的床上有床单枕头毛毯。我睡在久爷爷的脚档头,虽然挤,却比去广州坐的硬座高级。睡了一觉就到长沙了。
回到长沙,发现卫姐送我的玉米钢笔不见了,到处找找不到,应该是落在火车的卧铺上了,因为我一路上爱不释手地玩。为此我懊恼了好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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