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如果说城市规划为我们的城市发展指明了方向与目标,那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则是向着这一方向,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的实践行为,最终让我们的城市围绕着构建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的定位目标,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
正如总书记所言,“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城市有它的成长基因、结构肌理、代谢法则,若有不慎,也会“生病”,也会失调、失序、失衡。这是一个开放而复杂的“巨系统”,没有问题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能及时发现、诊疗、施治,并强化日常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不把“小病”拖成“城市病”。要真正把超大城市治理好,必须始终将“尊重规律”放到突出位置,学懂弄通城市建设治理这门科学。
只有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来,城市建设和治理才能够有效展开,并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样子。一套有效的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制度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治理理念落到实处的有效措施,是充分激活这一城市治理主体力量的必然路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参政议政的制度优势。要充分发挥这些制度优势,在城市治理各项决策及其实施过程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助力解决好城市治理中产生的各类问题,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的效能。同时,还要建立一套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日常运行机制,这就要在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上下功夫。首先,要向人民群众放权赋能,坚持广纳群言、广集众智,搭建更多民意“直通车”、公众“议事厅”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人民群众意愿自主表达随时畅通的机制。其次,要善于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采用APP、微博、微信、QQ、网络论坛等通信方式,构建人民群众意愿自主表达随地畅通的技术平台。最后,要充分接受人民监督,一些涉及民生的公共政策,不但要在制定之时通过社会公示与听证等制度,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民意,还要在实施过程中提供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避免政策实施产生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