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戴伟明,男,1982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系涟源市荷塘镇戴家村村民(前人民村)身份证号码432503198210178056联系电话18673883361。现将我父亲戴建祥身份证号码432503195608018351因为政府戴家村饮水工程打井触电身亡一事报告如下,请求政府依法进行赔偿.
一.事情经过
2017年11月26日下午2时许,我父亲戴建祥与其他工友在为戴家村政府饮水工程打井时,因井内有积水,需抽干后清理淤泥,我父亲在使用村委提供的抽水机,下井做工,因抽水机漏电,导致我父亲触电当场身亡。当时,在井下大声喊了一句漏电,要求关闸,但因开关标志不明确,保护装置和紧急措施不到位,终被电活活打死。
二.处理情况
事发后,在场的两个工友不敢施救,待其他工友到场后才将我父亲的遗体拉到地上,为掩人耳目,村委会将我父亲遗体送到娄底中心医院“抢救”但是实际上当时已经当场死亡,我在其娄底中心医院接到塘湾急救车的时候问的急救车司机,车上就我爸身体跟司机还有我们村的一村干部戴长波。之后镇政府府和村委组织我们家属调解,但是对我父亲死亡原因提出质疑,在27号晚上还请说是涟源的法医来监定,说我爸身体表面没有仼何电伤的痕迹,说一定要进行剖腹尸检,把尸体拖进殡仪馆才能进行赔偿。但是出于孝道,民风乡俗,我一直未答应。出于另外当时现场我听旁边的村民说当时有二台抽水机,但是后来已经被人移走一台,现场当时可能就破坏了。我父亲身强力壮,因而村政府才雇请我父亲做工,我父亲在做工时触电身亡,触电时我父亲当时还喊了一声漏电,当时的工友也可以证实。另外村里的干部戴长波也清楚。因此,我父亲的死因很明确,无须解剖鉴定。而镇政府和村委一直以家属不配合解剖鉴定就不赔偿,只做救济处理。要不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上诉。一直在推御责任,还说这不是政府的工程与政府无关。现在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了六天,政府一再推拖,赔偿事宜没有任何进展。我父亲的遗体还一直冷清的摆放在事发地点,在这期间一直不处理,12月2日,冒出了几十号人强行把我爸爸的尸体强行拖走,政府如此处理为何不会让我们家属心寒?这样的政府还是人民的政府吗?请求政府帮帮我,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