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此言于我到并不相符。回顾成长的经历,性格中大小起伏的变化,多少是因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影响而成。
小时候父母因工作两地分居,七岁前一直跟在妈的身边。妈在大山脚下的一个公社工作。那时候人特实在,妈整天忙碌在田间地头,和质朴、憨厚的农民伯伯、大婶们打成一片。在那种朴素自然的环境里,幼小的我没有形成任何等级、尊卑的观念。那段时间是我童年最无忧的岁月,和农村的孩子们一起爬树下河逮鸟摸虾,和公社的小伙伴们钻刺棵掐刺苔,到公社大院后的山丘上挑野菜捡松果,成天沐浴在山野热烈的阳光和伙伴们纯朴的友情里,孩童顽皮自然的天性得到最大程度的挥洒,我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丫头。母亲看着黑黑壮壮的我,从来没有责备我缺少女孩的斯文,而总是高兴的夸赞我“看我的丫头多健康!”
“看我多健康!”便成了那个时候的我拍着小胸脯自我炫耀的资本。
七岁回到父亲身边读书。从一个充满爱和包容的地方突然转换到陌生的环境。威严而寡言的父亲、严肃的老师、陌生的同学,让我一下子象掉进了冰水里,怎么也找不到自由温暖的感觉。我无法融入到学校的大家庭里,而是专注于一件事――思念。思念母亲、公社和我那些纯真善良的伙伴。下雨天、黄昏、夜半醒来睡不着的时候,我就被思念紧紧缠裹着,最后只能用泪水冲淡少年满心的忧愁。我的性格变得内向。同学们下课时跳皮筋跳房子,欢天喜地闹成一团,唯有我一个人怏怏地坐在教室外的走廊边,无精打采地看着她们热闹。阳光不是我的 ,热闹不是我的,好像我永远被摒弃在眼前的世界之外。父亲那时在一个企业当主抓生产的领导,白天黑夜忙着抓革命促生产,本来就寡言的他,更加没有时间关注我的精神状态。孤僻和思念导致我最终生了一场大病,而我却感谢这场大病又一次让我回到那片魂牵梦萦的热土。
回到公社,回到母亲身边,我的病就好了大半,经过一段时间精心治疗,便又恢复到欢蹦乱跳的状态。但因为读书,我不得不又回到父亲身边,又一次变回到不爱说话的状态。那时外婆总想让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嘴巴甜一点,常教导我的一句话就是“喊人不折本,舌条打个滚。”可我的舌条在见到长辈和熟人时只会打结不会打滚。常有父母的同事向他们告状,说我在街上遇见他们也不喊人,冲上去在人家背上猛拍一巴掌表示打招呼。因为这些不懂礼貌的表现,让父母在同事面前觉得很没有面子,我也没有少受到他们的指责,但结果还是金口难开。四年级时,我的歌唱潜能被三年级一个班主任老师发掘出来。暑假我被借到三年级文艺宣传队做主持兼独唱,田间地头忙得不亦乐乎,自信和快乐在农民伯伯挂着汗水的欢笑和粘着泥土的掌声里一点点重新生长起来。
初中、高中清高的外衣掩盖着内向的自卑,在心里我是多么希望和别人一样拥有阳光灿烂的性格啊。可是无论我多么羡慕别人,我就是改变不了自己。我难得和别人做朋友,除非是心灵相通的,而一但做了朋友,便是缔结了终身的友谊。我最铁的闺密就是高中时代结识的两个同学。
为了追逐上大学的理想,我倾尽全力,但考场如战场,有胜也有败,当我以几分之差与理想擦肩而过时,理想破碎,自卑猖獗。世界抛弃了我,我还有存在的价值么?我在自卑中一度怀疑、消沉,终日以泪洗面难以自拔,觉得无颜见人,连家人和同学的关切也一并冷然拒之。
退而求其次,我考入一家公司。有年轻人的地方便有快乐飞扬,他们欢歌笑语他们激情满怀,令我自省,我也拥有同样的青春。难道要抱着残梦忧愁终身?青春本是不甘沉默的,何况身处一个热情洋溢的大集体。我很快便找到奋斗目标——自学考试。几年的孜孜以求,终于换来扎实的知识和一张聊以自慰的文凭,哈哈,还是很高兴,毕竟没有虚度年华。那时候瘦瘦高高的我,又找回到儿时假小子的感觉,理着短发,捋着袖子,走路蹦蹦跳跳,性格也活泼开朗起来。因为喜欢穿男式中山装,有一次回家在路上遇见妈的同事――某小学校长,我热情地招呼一声“某校长!”他却极冷漠地扫视我一眼,然后不认识似地转身而去,弄得我既委屈气愤又深感无趣。回家问老妈何故?妈说他是有名的老古董,怎么能看得惯你这女扮男装的作派?没有当面说你几句已经是给足你面子了。那以后我在着装上注意很多,再没穿过男式中山装之类的衣服,不是我屈服于习惯势力,而是担心妈的同事说她有一个缺少教养的女儿。
和老公恋爱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到是一日日斯文起来,清汤挂面的长发在背后一飘就是好几年,弄得他的朋友都说他好福气,找了个这么文质彬彬的女朋友。也许相对于他的高大健壮我显得鸵鸟依人,也许是不愿辜负别人的夸赞,更或许是他的怜惜疼爱。不知不觉间我脱尽了野气,变得从里到外地文静起来,同时也自觉地将自己关闭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那时候好朋友劝我最多的是“拜托!你可以恋爱,但别做毕里科夫那样的套中人。”而我就这样一头扎进了婚姻生活。
老公只比我大一岁,但无论社会阅历和为人处世的能力都远比我强,而我则永远摆不脱学生气。刚结婚时我常会把一些小事上升到原则的高度看待,为他抽烟啦,和同事打牌啦,我没有少呕气落泪,甚至闹到说出离婚这样伤感情的话来。我以为在他没有认识我之前他有他的生活,而和我在一起就必须得学高尚一点儿。咱是多清高一个人?除了看书学习还是看书学习,怎能容忍一个屋檐底下生活的他,鼓捣那些抽烟喝酒的庸俗之事?哈哈,当初的认识还真是很极端,以至于很多次得罪了他的朋友,他自是很生气,可我也觉得很委屈。
后来有了孩子。孩子几个月时,我休假在家带着,他下班匆忙赶回家,来不及脱去浸满汗水的湿衣服就一头扎进厨房里,忙着煮饭烧菜。一次单位领导的老伴来家里玩,看到他下班奔进厨房里挥汗如雨,心疼的什么似的,一遍遍对我说,他工作累,要好好服侍他,烧些好吃的给他补补身子。我很不以为然地听着,觉得老太太真是传统老思想,到今天还闹不明白男女平等,我有自己的工作,凭什么要服侍他,丈夫还当真是自己的天?他到从不攀我做事,一如既往地任劳任怨,很得同事们称赞。我原来做女孩时拥有的一点厨艺水准也在他的大包大揽下跌到水平线以下,从此我退出了厨房这个展示主妇魅力的历史舞台,转而在收拾拣叠,拖地抹桌,布置房间处找到施展的空间。老公里里外外一把好手,在我的心里成了顶梁柱,保护伞,成了我唯一的依靠。看着两地分居的同事们一个个辛苦地带着孩子,忙了上班忙下班,佩服之余我想都不敢想有一天遇到这种状况我该怎么办?终于担心成事实,老公调动工作远离了我。分别的那天,我呜呜咽咽地吹了半夜的小喇叭,哭得枕头湿了半个,哭得老公鼻酸眼热、满心不忍。十年的婚姻,老公已经把我宠的几无生存的能力,突然而至的调动,让我根本无法面对一个人上班带孩子的现实。
其实我是太小看自己了,女人的适应能力有时候连自己也吃惊。老公不在身边,肩上的重任让我突生一股坚强和勇气。我常鼓励自己的一句话是“别人能行,我一定也能行!”为了孩子,我早起晚睡,重新钻进厨房,手忙脚乱地捡拾起丢弃已久的手艺,连上班也忙着向同事打听红烧肉的做法。虽然迄今为止厨艺没啥大的长进,但对付着填饱肚子还是绰绰有余的。为了孩子的学习,一贯不喜欢与人交往的我亲自找人,联系学校。种种经历后,我发现,任何看似跨不过的坎儿,真要努力去应对,都没有想像的那么可怕!现在我也习惯了一个人带着孩子的生活,闲时,重拾老兴趣,看看书,尝试着写点小文章,偶尔还在报上发表个一两篇。老公看着“逆境”中“成才”的我,感慨不已。
人到中年,性格在起起伏伏中归于平实。粗糙的棱角被细水长流的日子打磨得温润细腻。平凡的生活里,我更多地是学会了珍惜,学会了包容和爱。老公有时会很认真地对我说:“老婆现在又懂事又体贴,可真是我的金不换罗。”
前些年的旧文,翻出来读,几番感慨。那时我给自己的QQ空间取名为“半个月亮”,既隐喻现状,又饱含期待。期待着老公早日调回来,期待着“家”这轮月儿圆圆满满。
感谢岁月,催我们渐老之时,不忘回以温情抚慰。一家三口终于团圆,继而儿子结婚,生子。如今我与老公退休后迁居湖畔小筑,朝夕相伴,更有狗狗小皮球亲热相随。庸常岁月里,或小院里种菜养花,或说走就走乐游天下,或回老家陪陪耄耋双亲,或累并快乐着含饴弄孙。半百人生,我方深深体会到生活的真意,活在当下,珍惜当下,不争朝夕。
岁月遗我以温情,我当报之以感恩。如此,朝朝花开,日日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