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经济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3)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所有制规定
(1)公有制是主体
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国家政策: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经济实行鼓励、指导和监督。
公有制主体地位表现,即自然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
(2)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非公有制包括: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形式。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