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旭,你必须考虑健身了。”
高雅的包厢里,林煜注视着灯下略带苍白的瓜子脸,郑重其事的开口道。
“好吧,我投降。”女子抬起修长的右手,叉了一小块牛肉放入口中,细细的嚼动着。一双侨美的眉眼波光流转、倩笑嫣然。抬头迎上他灼灼逼人的目光,那琥珀色的眸子里莹硕着几多关心、丝缕担忧。瞬间,细微的感动盈盈扫过她的心涧……
“明天,联系你提了n遍的健身房老板朋友吧。”小旭端起热牛奶,钝厚微凉的绿瓷杯沿置于唇边,氤氲的热气夹着奶香滑过脸庞、沿着鼻翼、拂上双眼,长长的睫毛扑闪着缥缈的雾丝,又氤氲出细细的玉珠儿,她勾起嘴唇、静静地等待男子开口。
“我这就联系他。”林煜收了目光、从口袋里摸出手机、起身,走出包间。下一秒,小旭就听到了悦耳的彩铃声。是刘若英的“尘埃落定。”她总是在最开心的时候听最喜欢的歌手唱最美妙的歌曲。她经常干这件事。 刚刚的歌就是她的最爱。也是唯一的一首。
音乐声越来越远,洛小旭放下瓷杯,仔细地打量起这间包房来:金黄色丝条编制的壁纸贴满整个墙壁,几案、蒲垫、橱柜、餐具,一应都是金光灿然、金碧辉煌、璀璨夺目。房间靠右角的立橱柜上,考究精致的古瓷长颈瓶里,一支樱花娇治摇曳、葳蕤生姿。如此奢靡的地方,确实在不是她所喜爱的。倒是跟林煜这种玉树临风、才高八斗的商业精英相得益彰。
正想着,珠帘一晃,林煜便闪了进来。
“明天,我就带你去找他。”他绕过自己的座位,径直地走到她身边,坐下。侧目看向她。
洛小旭微微点头。她天生体质孱弱,身体消瘦、倒也身体健康。她从来不把这些放在心上,可眼前这位确每每看到她便絮叨千遍万遍,让她健身益体。实在忍不了他的叨扰,被迫无奈只好先答应下来。到时候推说自己没有时间,便不去。自己在心里打着小算盘。
她性子里是闲散幽静的,除了写作,剩余的闲暇时光便统统用来读书、喝茶、侍弄阳台上的几株花花草草,倒也落得清闲、惬意。林煜约她十次,她九次拒绝。他懂她,也从来不多说什么。日子便一如既往的过到现在。
“我送你回去。”林煜打破了一时的沉默。
出了包间,林煜去开车。洛小旭拐出西餐厅,站在昏暗的路灯下。抬眸静望,秋夜之下,细月如眉,其旁云淡星稀,不像夏日那般绚丽璀璨。夜空看去清远通透、广而深远。
翌晨,一束温煦的熙光透过窗子沐浴着狭促的卧室,洛小旭慵懒的伸了伸懒腰。手机铃声不切时机的嘟嘟嘟响起:伸出手、在床头柜上胡乱的摸了半晌,抓在手中、摁下接听键、缩进被窝。
“喂?”瓮声瓮气的声音从棉絮里传来。
“小旭,起床了吗?我在楼下。”低哑,深沉的男声从冰冷的手机里冒出来。
“恩,恩。等我十分钟。”她扔下手机,一把掀了被子。穿衣、洗漱、整理挎包。十分钟之后便出现在楼下的豪车前。
伸手,拉开门。钻进车里。一股袭人的檀香杂夹着男人特有的体香迎面扑来。洛小旭下意识的汲了下鼻子,把脸深埋在自己宽大的外套里,闭目假寐。
“懒虫,还没睡醒?”林煜边揶揄她边顺手把空调调大一些。
“嗯,走吧。”她若无其事的催促道。
一路无话。在一家装饰的富丽堂皇的门面前停了车,七拐八拐,终于看到了林煜口中的健身老板。
她无精打采地抬头看向林煜手指的那个男子。四目相对,爱情开始于那一眼。
她凝眸眼前这张近乎完美的脸,内心有了慌乱的紧张,片刻恍惚。优雅的上前,伸出纤细的手:“井老板,你好。”林煜在路上提了,他姓井。她记下了。
“洛小姐。”他缓过神,上前,轻轻握住伸过来的芊芊玉手,触感一片冰凉。他微微蹙眉。
被请到豪华排场的董事长室,甘甜馥郁的茶水,低缓悠扬的古典音乐。她屈膝坐在考究的漆皮沙发上,两手托腮,静静地看着身旁的两个男子谈笑风生。
他听到林煜喊他:井烨。她默念了一遍,人如其名,好听。喜欢。
在她的脑海里,做健身的老板应该是这样的:古铜色的皮肤,肌肉如拳头般隆起,壮硕。而眼前的这位显然不在她的定义范围内:身材修长、微壮。眉清目秀,举止温文尔雅。比自己一度称之为美男子的林煜更是美颜了三分!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等林煜把自己的健康大事安排差不多的时候,便起身唤了洛小旭。洛小旭伸了一下麻木的双腿,起身、告辞、离开。
走至门口,“洛小姐,等一下”富有磁性的男声在身后响起。
洛小旭转身,身后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神正看着她。
“留下你的手机号码,我方便联系你。”洛小旭听到了强横。是大部分女孩子喜欢的霸气。洛小旭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另类。
她看着这双刚刚似是无意扫向自己数次的眉眼,抿了嘴唇。低下头写下一串隽秀的数字。井烨收了纸笺,目送二人离开。
生活一如既往,写作、读书,偶尔去阿婆家。阿婆是一位矮小精瘦的老太。面孔小巧精致,一位迟暮美人。父母去美国后,洛小旭便跟阿婆待在一起。阿婆不是她的亲人,但却是唯一跟她有亲密关系的人。
阿婆不善言辞,终日里不言不语、不温不火。洛小旭觉得等她老了仍旧要像阿婆那样好看。阿婆走路、喝茶、说话的姿势都是优雅的。和她在一起,愉悦而安定,仿佛阿婆周边的所有事物与她是持有共同的磁场。在这里,她感受到了一股力量;既深厚又纯净;既古朴大方又优雅知性;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浸孕在湿润中,身心舒畅。
等到她已经忘记了还有健身这一档子事儿的时候,她喝着阿婆沏的茶汤,接到了井烨打来的电话。
没有繁文缛节的寒暄,张口便直奔主题:“洛小旭,今晚7点金骏马俱乐部等你。”没等洛小旭反应,电话便挂断了。洛小旭把手机丢在圆木床的旯旮里,自己也横躺在榻上:该来的脱不掉。好在对方也是个大帅哥,井烨精致的轮廓闪现在脑海里。一小股悸动,像扎根的荒草在心中蔓延,瞬间袭遍全身。她竟有点期盼晚上的健身了。
走之前,阿婆拍着她的手嘱咐:“旭呀,人活着就是这苦茶汤。苦涩之后才是回味无穷的甘甜。喝了清火、润肺。入口甘甜而后觉味苦的不是益人的茶汤,是美艳动人却可取人性命的曼陀罗。”洛小旭握住阿婆瘦枯嶙峋的手,替她轻轻捋顺了鬓前的白发。“知道啦。”小旭留给阿婆的依旧是开心灿然的笑。这是次次离开前,阿婆的送别仪式。阿婆隆重的做着,但不机械。洛小旭重复的听着,从不厌烦。她甚至觉得她来看望阿婆的另一个缘由便与这个离别有关。有时候她会问阿婆愿不愿意随她去城里过生活,阿婆摇头,指着院里的盆盆蝶蝶说,孩子们离不了她。她也就不再勉强。
提好阿婆早早为她包好的茶包,驱车离开。她今天着一身白绿相间的运动衣。帅气、利落。除此之外,她还带来了满腔自信。
六点五十八,她准时出现在了俱乐部的休息室。片刻,井烨那张俊美的脸庞便出现在了眼前。
“井老板。”洛小旭起身,微笑。
“喊我井烨。”来人看了她一眼,示意招待带她去女更衣室便转身离开。洛小旭从他转瞬即逝的眼神中捕捉到了一丝惊艳。不。确切的说是悸动,就像她接到他的电话时产生的那种情愫。她窃喜,但毫无表情。
接下来的训练:苦、累、香汗淋漓。她咬牙坚持。双臂平举的动作总也做不好;不是左边高了,就是右臂打弯。一向骄傲的她竟生出一股挫败感。丝毫的情绪都落在了身旁男人的眼里。他上前,双手扶住她的两只藕臂,伸平。胸膛便自然的贴在她的后背上,她听到他铿锵有力的心跳。他呼出的气息带着迷醉流窜;冲进鼻腔、充斥了五官;脸颊瞬间便染上了两坨绯红。她微微晃动了一下头部,怕自己沉迷于这突如其来的场景里失了仪态。她是个矜持的女子,习惯小心翼翼的活着。
接下来的日子,洛小旭便天天盼望着晚上的到来,从来不脱稿的她接到了编剧的第一次催稿。她在日记里这样写着: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我处在花枝锦簇的梦中,看到了蹁跹起舞的蝴蝶。
我不知是入了蝴蝶之梦,还是梦到了蝴蝶。
我想歌唱,但是张开嘴巴,却发不出声响。
幕布拉开,轻移莲步、微甩水袖、微启朱唇。
唱的是满堂红。
原来花旦不是她。”
她知道自己入了戏。
那晚,她提前到了俱乐部门口,找停车位、停好车、上楼,然后是让人晕头转向的拐弯。等坐到空旷的休息室的时候,还是比以前早了5分钟。她改不掉自己过度含蓄的毛病。怕他看出她的小心思,她此刻陷在这多出来的五分钟里,尴尬、埋怨自己、小心翼翼的盯着出口。
似是故意,他在她坐下后便倚在门槛上看她。她大窘。他并没有带她去往常的训练房,而是开车带她去了很远的咖啡馆。离俱乐部很远,但离她的住处很近。她是常客。却从来没碰到过他。
两人在店里坐下,他为自己点了一份苦茶汤。说这是他最迷恋的味道,抬头问她喝点什么。洛小旭惊奇的看着他。她一直以为像他这样的男人,会钟情时下最热的拿铁。茶还没有上来,两人盯着对方,一时谁也没有说话。
洛小旭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也笑了。好看的眉眼夺人心魄。洛小旭有点呆住。然后他们各自松了一口气,一道门被轻轻推开。带着神秘的气息。时隔好久,洛小旭问他为什么那晚突然想带她去喝咖啡,他说她提前到了5分钟。他奖她。她又窘。
走出咖啡店。十点。他送她回家。在昏暗的楼道口,他毫无征兆的上前,
左手环住了她赢弱的腰肢。
“小旭”他含情脉脉的凝视怀里的娇小。
“嗯?”她抬起头,两颊悠得窜出两股火苗,炽热的燃烧着。面上传来隐约的痛感。一瞬的眩晕。
他缓缓低下头,吻上那片薄而性感的唇,切实的热度带着霸气与温柔深深攻陷了心底最柔软的一处,浓浓烈烈、千回百转。天地一片空白,只余他唇吻温热和陌生而熟悉的气息。
许久,洛小旭颤抖着睁开眼睛。长长睫毛微微一动,羞怯低下。他伸手,轻轻抬起她的头:“小旭,第一眼见你我便喜欢你。”露骨的直白。
“我也是。”洛小旭卸了多年的清高。双手紧紧抱住眼前的幸福。她的手伸进他的衣衫,漫无目的的游走,带着一丝颤栗。有汗水从他燃烧着激情的皮肤上冒出来,手指所到之处一片湿热的潮湿。他将她搂在怀里,猛地抱起,塞入宽大的车后座上。一路驰骋。
灯关了。清冷的月光照进来,洒在床上。茫茫黑夜,一室旖旎。
在这样一个深秋的夜晚,爱情以露骨的方式得到升华。情到深处,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两人紧紧的拥在一起,彼此感受着贴肤而来的温暖,柔情似水。
有爱情滋润的日子,心情舒畅。做什么事情也是蹦着、跳着,索性翩翩起舞,白纱裙随风飘扬,如空谷幽兰。轻盈优美。飘忽若仙。酣畅淋漓。思念从张开的每一个毛孔中飞舞散开,顿时溢满了净室。
洛小旭忽然很想念阿婆。她朦胧中看到阿婆手执银壶,细柔的水流徐徐流注,茶中色泽渐开,层层珠玑磊落,明净生辉。香气飘逸馥郁,轻啜一口,韵味十足、流连齿颊。思念混着茶香,使得洛小旭心境空幽、觅得真味。
晚上,林煜约她一起吃晚饭,她嗔怪“你忘了,我要去健身?”
“哦”林煜不再言语。她率先挂断电话。
不知道因为健身的缘故还是井烨的怀抱。这个冬天她不冷。
初春的天气带了些许凉意。无意发现自己丰腴了不少,腹中孕育了新生命。她决定给他一个惊喜。
“旭,打掉吧。”他第一次在她面前颓废。
“为什么?”她的兴高采烈变成了难以理解的窒息。她夺门而出。他把头痛苦的埋在膝间。
“嘀嗒。”有信息进入。洛小旭睁开桃子般红肿的双眼。
“小旭,对不起。”井烨的讯息。
彼此凝视的第一眼,温存的点点滴滴,最后的彻骨冰冷……洛小旭猛地爬起来,疯狂的拨打那个熟悉的倒背如流的号码。“请允许我尘埃若定……”刘若英优美的嗓音寂静的唱着,时间滴滴答答的流过……洛小旭苦笑了一下,关掉手机。在最悲痛的时候听这首歌也是会笑的。仓促的收拾了心情,下床、弯腰穿上鞋子。出门。又折回来,披了件外套,走出去。
她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不知自己要去哪里。眼前的街道车马喧嚣、灯红酒绿。这个城市延续着它的无情与浮躁。春寒料峭,寒风侵肤。她下意识的紧了外套。走入右手旁的咖啡馆。
曾经的位置,同样的茶汤。只不过物是人非罢了。她想起了一首古诗:
别梦依依到榭家,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篱人照落花。
她低低的轻吟。恐怕此刻多情的除了新月,又徒增了月下的一个她。以往环境、昨日欢情。明月有意,伊人无情。落花有恨,未解无人。
招手,撤下茶汤。换上晶莹剔透的酒杯。缓缓注入妖媚的红色液体,她想一醉方休。
握着酒杯的手不知何时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按住,他的手干燥而温暖。洛小旭醉眼迷离,两颊绯红,竟更增了几分美。抬头轻笑:
‘你怎么来了?’
“洛小旭!”来人毫不掩饰满眼的心疼。
“我没事。来陪我喝一杯。”她强压下胃里的翻江倒海。嬉笑盈盈。
“小旭,我都知道了。你想哭就哭出来吧。”他蹲下身子,看着自己爱尽骨子里的女人为男人痛苦,而这个男人不是他。
委屈、痛苦、万般情绪像泄了口的洪水般涌出。她扑在他的怀里。酣然泪下。
“为什么?”哭够了,她窝在那一隅温暖的怀抱里不想抬头。他不要她没关系。至少让她知道原因。
“傻丫头,他有家室。”他轻轻揉着她服帖的发。
“小旭,我二十年的守护都抵不上他的只言片语吗?”他低头看向她。她避开了目光,她知道那里面有比她更深切的悲痛。她不忍直视,也不敢。
六岁便认识他。他守护她,关爱她。甚至把最爱的阿婆 让给她。但她始终都觉他是哥哥,无半点男女之情。她明白他的心思,确当做不知。
他低头轻轻印上她的唇。 她第一次没有拒绝。她闭上眼睛去迎合。他的爱是小心翼翼的,是细水涓涓。是暗红浓郁的红葡萄酒。细细品尝;甘甜、寻味、依恋、以至于沉迷。于是忍不住便多饮几杯,所有的美好又升了级,迷醉。深陷其中。等苏醒过来,只剩下自责、颓败和身体的疼痛。于那人的霸道、直白,迥然不同。她竟然也属于那大部分的女孩子。
“嫁给我好吗?”他在她耳鬓厮摩。
“林煜,这样的我你不嫌弃?”她惊愕。她想过有一天他会对她表白,但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不嫌弃。只要你是洛小旭。”刚刚干涸的泪水又悄然无声的滑落下来。
“不,你会找到属于你的幸福。我已不在是你以前的洛小旭。”她错了一次,不想再错一次。
冰冷的手术台上,她握紧拳头忍受着真切的刀割带来的切肤之痛!她拒绝了医生拿来的麻醉剂,她让自己记住,错误的代价便是痛不欲生。就像阿婆说的:“入口甘甜而后觉味苦的不是宜人的茶汤,而是美艳动人却可取人性命的曼陀罗。”
接下来的日子她把手机关掉,拒绝外来的任何干扰,也封闭了自己。她需要时间砥舔伤口,让她结痂直到痊愈。
在这期间,林煜来过一次。她打开日记本,抽出一沓花花绿绿的机票。告诉他:要么放下、要么她离开。
二十年,她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情下,买下了这堆飞往美国洛杉矶的机票。也总是在登机的最后一刻转身,唯一一个能打动她的理由是阿婆。
砰砰砰地敲门声清晰,有力,鼓动着她的耳膜。她没有听错,有人急躁的敲着她的门。
洛小旭猜不出会是谁。
是一位住在阿婆屋后的男人。他慌张来说:阿婆走了。
阿婆早晨起床后,洗了脸,梳了头,吃了一小碗面条。向往常一样坐在檐下看她满院子的花草。这是她的孩子们,她清楚每一个孩子的秉性,就像清楚自己手心里的每一条纹络。邻居家的女人去串门,坐她身边有句没句的聊着。阿婆说;等她走了,院子里的茶草让旭搬走。她懂得它们的好。女人只是以为阿婆年纪大了,总是疑神疑鬼的嘱托后事。沉默了半晌,女人起身准备回家,去唤阿婆。却发现“睡去”的阿婆。脸无痛苦,满身安宁。
洛小旭知道阿婆喜静,喜简。她跟林煜为她低调的入殓。下葬。满院子的花草茶叶装了整整一货车。占据了她的整个阳台。
闲下来的时候,她学阿婆摘了翠绿的叶,整齐的散在竹筛里,晾晒。竹筛从阳台延一直伸到了卧室。她从未这样充实过。看着一天天变黄又变干的薄叶,浓郁的清香,充溢了整个胸腔。她模糊感觉阿婆没有走,而是终于答应了她的央求,搬来城里陪她了。
三个月后,林煜发讯息告诉她:他要结婚了。
她删掉编辑好的“对不起.”打出“恭喜”,发送。
她对这三个字深恶痛疾。无论出自于伤害她的人,还是自己去伤害别人。又或是在自己的小说里,她再也不想看到它们。她突然发现自己的性子里是如此的嫉恶如仇。她觉得很陌生。
婚礼上,看到有自己三分神韵的新娘,她强颜欢笑,嘴角被自己扯得生疼。
躲开不去看他眼底的悲恸,那种疼痛比手术台上的痛过犹不及。
仔细打量了站在他身旁巧笑嫣然的女子:与他,天造地设、才子佳人。
喝下一对新人端起的喜酒,她把他跟她的手放在一起,祝愿新人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酬等交错、推杯换盏,她还是第一时间注意到了那个早已陌生的熟悉身影。下一刻,她便起身,不辞而别。
洛小旭落荒而逃的回了家。屋子里很黑,脱掉鞋子,光着脚丫迈进卧室,地板微凉,踏上去恍如冰水。月光清亮穿窗斜洒。她丝毫没有开灯的想法,在床沿坐下,缓缓后仰倒在床上,闭上眼睛,以前所有的美好一幕浮现在眼前。不知过了多久,她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梦里他的气味和声音是如此的清晰,他揽她入怀, 用隔夜的胡渣扎她,她咯咯的笑着闪躲。逮住她,在她耳边厮摩:多美好的女子,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你!转眼一切便相去甚远。
推开窗子,是个有阳光的冬日早晨。
一个人,一步步走了那么久。一点点积蓄力量,小心翼翼地避开隐匿于周身不安分的因子,缓缓靠近温暖平静的日子。却在梦里一泻千里。
洛小旭在日记里写到:“戒掉有毒的曼陀罗,推开让人沉醉的红葡萄酒,去远方寻觅人生中的一盏茶汤。”
合上日记本,抽出一张崭新的飞机票。日期是今天的晚上18点。
洛小旭抬腕看了一眼时间,5点一刻。起身为自己下了一碗面,加了一个荷包蛋。吃饱喝足后打包了晾晒好的茶叶、茶梗。整齐的码放在行李箱中。家里的花花草草早已委托给喜欢的人。拖着行李,出门。招了出租车,直奔机场。
登机的前一秒。还是忍不住对林煜发出了那三个字:“对不起。”
飞机慢慢起飞,周围的事物迅速向后倒去。生活了二十六年的城市,万家灯火、星光点点、犹如一道银海在黑色的土地上散开来,蔓延,模糊、再也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