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毕,一只手伸了一半进来,我知道是想要掀开帘子。正想着呵斥回去,却听人淡淡道:“走吧。”
我听见椅子挪动的声音。透过帘布的下面的缝隙,看到两双男人的脚。一双着青布靴,一双着黑布靴。显然青布靴的人提出的离开,因为他已经率先向门口迈去。
自我三岁开始唱歌以来,这是第一次有人不想见我真容。我的歌声,被人们用很多语言来形容,有人说,听到我的歌声黄莺都会羞愧;有人说,我能唱化冬天最冰冷的雪;有人说,听过我的歌后再也听不得凡人歌唱。我从来都是躲在帘子后面唱歌,因为我有一张极为丑陋的脸。只是那些听我唱歌的人,总会把我想象成沉鱼落雁的仙女。但我从来不会让他们看到面容,这是我的铁规矩,在成名之后。今日,听得嬷嬷说有两人千里迢迢到来,更阔绰的包下了“天籁居”,我破天荒的唱了三曲,但他居然不想见我?
“公子,请留步。”
黑布靴的人停了下来,青布靴走了几步后才驻足。
“程姑娘,有何指教?”
“敢问贵客尊姓大名?”
“我家少爷,姓慕名青。我是少爷的陪读,宁丁。”
“慕公子,我唱的歌不够动听么?”
“姑娘,您的歌声简直沁人肺腑。”宁丁道。
“我是问慕少爷。”
空气像是被凝结了,我突然觉得心脏跳得很快。似乎等待了很久很久,才听慕青悠悠的说道:“姑娘的歌声清丽婉转,但。”
“不妨直说。”
“但却不是我听到最为美妙的。”
我脑子一片空白,脸开始发烫,我觉得这是受到的最大的一次轻视。我,程雨,这个被父亲狠心卖到艺坊的丑陋女子,十六年来能苟活不过是借了别人对我的一句句称赞,而此刻他的一句话却让我瞬间没了生存的理由。
我一把掀开了帘子,隔着面具,看到了那张冷冰冰的脸。
“是吗?那是谁的歌声能够打动慕少爷的心呢?”
他抬起了眼,戏谑的看着我,慢慢说道:“想知道的话,就跟我走吧。”
待续~
题记:写了三年,还是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写完。放到这里,就是要强迫自己写下去了。坑是自己挖的,还得自己填!本来就打算是个中短篇,不要再偷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