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的时候自己投资了一笔定向增发基金,拿出了可动用的几乎全部资金5万元。银行配资一比三的杠杆。投资期限为投资锁定之后的一年。结果在投资快要到期的时候公司发了一个文件;文件的主要意思是由于国家出台的政策,到期不能赎回了,赎回日期不确定。当看到这个文件时顿时入五雷轰顶,还有这么玩的。考虑到要处理这事的时间成本还是算了吧。侥幸心理使然,那就再等段时间吧。结果一等就是一年半,到期的结果时,账面本金都亏完了。回看这个事其实到现在为止,自己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血汗钱时亏掉了还是还是这钱根本就没有投出去,被公司中饱私囊了。自己的第一次投资就这么惨烈的失败了。
不经一堑,不长一智,以下是是对这次失败经历所犯下错误的总结:
1、杠杆:加了3倍杠杆,浮亏百分之二十五本金就归零了,之后的几年读到巴菲特给投资的人的信中的一个观点,让一个人破产的三样东西,酒精、性、杠杆
2、对资管机构的选择
当一家私募基金降低投资人的准入门槛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下国内私募基金的准入门槛,当一家机构降低门槛以吸引不具备资格的投资人时就要引起你的警觉了。一家不讲规矩的机构大概率是不靠谱的。如果决定让机构帮你管钱要做到对机构的过往投资业绩做到一定的了解。由于私募监管监管宽松甚至躲避监管的特性,要了解以往的投资业绩也不容易。所以普通甚至小白投资人还是远离私募吧。
3、在现代金融市场没有经过学习就像拿着大刀长矛冲入机枪大炮的战场,韭菜的命运是制定的。
4、代理人问题
基金经理(资管机构)和投资人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