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以来,拓宽了员工的发展空间,提升了其获得感,能够尽可能地减少人才流失,具有帮助事业单位建立稳定人才队伍的作用。但也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之间调动交流不顺畅。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交流调动需要在确保管 理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一旦要调入的岗位等级没有空 缺,则无法顺利调动,或者只能调入有空缺的更低等级的 岗位上,在待遇上相比之前有所下降。这样就会降低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长此以往还容易出现职业倦怠的情况。
二是等级数设置及使用不尽合理 。等级数设置偏少。即便等级晋升制度的应用为 管理岗位职员各项工作的开展构建了良好的环境,但是等 级高度有限。不同等级下的职员岗位空余数既定,造成了 晋升道路拥堵的局面。岗位等级设置问题的矛盾加剧。专业技术人员 对重新备案岗位会减少技术岗位,进而影响自己未来晋升 通道的情况产生不满情绪;而管理岗位人员则认为自己在 九级管理岗位上辛辛苦苦努力多年,工资却一直没有太大 的变动,本次政策实施过程是提升薪资待遇的难得机会, 可能会激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等级数设置不够合理。根据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从八级职员晋升到七级职员,需要聘(任) 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 4 年以上才可以。但是,在聘 (任)满足 4 年要求的时候,有的工作人员就已经退休了, 不仅没有晋升到七级职员,还因占用了八级管理岗位,也 会对其他想要从九级晋升到八级的人员产生影响,白白浪 费多个岗位。
三是年度考核机制不完善。 管理人员能否顺利晋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事业单 位人员考核情况,等级晋升制度规定在现聘(任)职员等 级期间,如果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则可将晋升条件 缩短半年。但是,就当前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指标 来看,还存在制度不完善、指标不明确和程序不科学等问题, 考核指标量化难度大,无法从多个层面进行细化,影响了 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尽管对此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但是 由于考核标准笼统,而且各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性质差距大, 考核小组只能以单一谈话的方式了解工作情况。单一化的 考核方式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另外,事业单位人员 的考核结果也并没有像公务员那样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结合起来,只是凭借个人年度考核表上的个人自评和领导 评价来判断员工是否优秀,这样得出的结果比较片面。(宋庆竹)